点击上方“中国环境新闻”可以订阅哦!

12月5日,浙江省温岭市委下发《关于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

陈奔,男,汉族,1988 年 12 月出生,温岭市新河镇人,中共党员,2011 年 9 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2018 年 12 月 1 日因公牺牲。年仅 30 周岁。

陈奔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好模范,是温岭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好榜样。他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全身心扑在岗位上,生动诠释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深刻体现了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的高贵品质。作为一名环保执法人员,陈奔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树立起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为学习陈奔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温岭市委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并在全市开展向陈奔同志学习活动。

温岭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陈奔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把学习陈奔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 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新时代“超创干”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超一流的精气神,再创发展新优势,干出温岭新辉煌。

来源:温岭日报

编辑:邢翰韧

更多精彩,请关注中国环境APP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版权声明

中国环境报社旗下媒体包括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杂志、中国环境APP、中国环境网、中国环境新闻微信、中国环境新闻微博等。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制止非法转载行为,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凡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等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须事先取得中国环境报社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和转载,且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同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中国环境报社支付版权费用。

2、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对于侵权行为,中国环境报社将予以警告。

3、对于警告无效者,中国环境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举报。

侵权举报联系电话:010-67112822

中国环境新闻投稿[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