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鄂托克前旗城乡低保实行“按户施保、差额救助”模式,加强城乡低保户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将城镇、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566元和414提高到611元和476,并补发了提标资金。

严格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与发放,截至2018年12月,为全旗城乡低保服务对象1495户、2345人共发放低保资金964.88万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43户、544人,累计发放316.1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52户、1801人, 累计发放648.71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的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切身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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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宋俊宝

编辑:陈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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