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

微信已成为人们最常用的社交工具之一

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但偏偏有不安好心之人

通过微信这个渠道去违法

微信

11月29日从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利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假冒超市老板骗得被害人见面后,暴力实施强奸的案件。

元宝山区法院工作人员张杨告诉记者,被害人李女士在一次与“附近的人”微信聊天时,意外得到了一个兼职机会,本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想到这“馅饼”却成了“陷阱”。

9月的一天,刘某用微信搜到附近的人李某,聊天中得知李某急于寻找兼职工作,刘某便谎称自己是超市老板,正好需要招收银,不过要先面试。几天后,两人约到某广场见面,刘某见李某长得不错,起了色心。“第一面感觉还不错,明天来上班吧,试用期半个月,工资2500元,每月3天休。”为了降低李某警惕性,刘某说的有模有样。随后,刘某邀请李某一起吃饭,李某心想工作有着落了,也没好拒绝,两人在烧烤摊一直吃到凌晨1点。

李某看天色已晚,起身打车回家。刘某上前赶走出租车司机,开始对李某动手动脚,见其总是拒绝,一巴掌扇到李某脸上,“想走?先让我高兴了再说!”刘某捂着李某的嘴,一路把其拖拽到了自己租的房子,实施了强奸行为。

元宝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同被害人李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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