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關門聲過大,門對門的鄰居產生了糾紛,發生口角後擦槍走火矛盾升級,幹起架來。近日,西塞山區檢察院就一起故意傷害案召開公開聽證會。

案情回顧:2017年9月17日早上6時許,付某某因對門的鄰居李某某關門時聲音過大,影響了其休息,遂與李某某發生了爭執,繼而扭打起來,後經鑑定,造成李某某損傷程度輕傷二級。

經審查認爲,付某某的行爲涉嫌故意傷害罪,該案系鄰里糾紛引發的輕傷害案件。爲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從源頭上平息雙方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西塞山區檢察院就付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是否有起訴召開公開審查聽證會,邀請了該案的承辦民警、被害人、2名人民監督員代表參與聽證會。

聽證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對刑事和解有關法律知識釋法說理,付某某雖然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初犯、偶犯,他本人有自首的法定從輕情節,案發後也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且得到了諒解,悔罪態度較好,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公安機關、被害人從情理上和法理上發表了各自的看法,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的辦案方式表示肯定。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西塞山區檢察院對付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官說: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更應該“以和爲貴”,多一些包容,少一點苛責,遇到事情程冷靜處理,這樣也會少了許多不必要的摩擦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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