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新政策丨2018年12月份醫保費徵繳業務變更通知

根據《河北省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業務切換工作方案》的規定,我中心對12月份醫保費的徵繳工作調整如下:

1

本月徵繳期調整爲1—12日,爲方便參保單位辦理業務,參保管理科、基金管理科本週六、日(8、9日)正常上班。

2

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業務大廳,繳款時間截止到12日,其他形式繳款的,繳款時間截止到14日。請靈活就業人員保證15日賬戶餘額充足,滿足扣款需要。已籤委託收款協議單位將於11日扣款,請各協議單位保證賬戶餘額充足;2019年1月,委託扣款協議自行終止,轉爲稅務部門收款方式。

3

市醫保中心河北銀行基金收入戶於12月 16日凍結,有來款會拒收,請各參保單位不要再往河北銀行收入戶匯款,未繳款單位等稅務部門徵收後再行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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