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市法学会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与呼援通举行“送法帮长者 助力夕阳红”签约仪式后,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的两位志愿者连洁玲、蔡艺哲,一个是公证员,一个是律师,旋即在呼援通青年志愿者的陪同下,来到居住长江公寓的李姆家中,为李姆房产继承作法律规定解读和程序指引。

李姆老人有四个女儿,老伴名下有一套房产,老伴过世后,李姆的饮食起居全由大女儿的儿子料理。潮汕地区,又是老一辈人,传统上需要有男丁继承,这也是李姆绕不开的心结。因此,李姆就想着,老伴的这套房产应由大孙子继承,也算作是“服伺外祖”的象征,可谓名正言顺。

此一想法,得到李姆四个女儿的赞成。

但怎么才能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为大孙子的名字,李姆就不懂了,同时还主观认为自己继承老伴的房产,是顺理成章的事,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其中有女儿也道听途说,一知半解。

经公证员志愿者解释,按照法律规定,房产虽是李姆与老伴的共同财产,李姆占有一半份额,但老伴去世前,并没立下遗嘱,故李姆无法自然成为老伴房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李姆与老伴共有房产的另一半份额,须由李姆和其四个女儿共同继承。如果李姆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套房产要给大孙继承,李姆得完成第一步程序,即由四个女儿先声明放弃该套房产一半的各人份额,该套房产的全部份额才能由李姆合法继承,而后,李姆对该套房产要给大孙子来继承,才能扫清障碍。说到此,李姆才恍然大悟,明白不动产的继承不是家庭内部说说通过即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法律手续。

法律解读的过程,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公证员和律师的志愿者们,耐心细致,反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李姆打比方、作比喻的解释,使老人明白,听得进、听得懂。

大家临走时,尽管行动不便,李姆仍执意送到门口,抱拳鞠躬,感谢志愿者们的来到和耐心解释。

当天来到李姆家中的还有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长黄植龙、秘书长郭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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