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有網友在檢察日報正義網的法律答“疫”平臺問:“單位要求員工將產品發至個人朋友圈來帶動銷售,而且還要求不可以建新號發,如果不發的話自己就申請離職,這樣做合法嗎?”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第二檢察部主任孫學財:“單位這種作法不當,甚至存在違法,您有權利拒絕單位這一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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