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到底交不交钱?能否全额继承房产?
摘要:■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近
很多小伙伴对下面这篇文章的讨论很激烈▼
独生子女注意啦!你可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这些事你得提前做
这种案例确实是有发生的
但并不是某些文章介绍的所谓的“新政策”
因为讨论的内容都是针对这样继承不公平的说法
到底是如何造成这样的效果呢?
那么小编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房产继承的一些相关问题吧!
司法部发布的相关消息
9月1日起,
一条重磅消息发布!
而在9月9日
司法部官博
对此也做了普法说明
1.独生子女真的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吗?
2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多少钱?父母赠与、直接继承、把房子卖了变现哪个方式更合适?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这条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对个人受赠房屋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可以解决很多人的疑问!
★耐心看完这些规定
我们再回到网上的那个特殊案例
案例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案例分析:
1、这里看到一点就是父亲离世后,
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有3人:
小丽、小丽母亲、小丽仍在世的奶奶
而小丽奶奶继承的占总房产的1/6;
2、奶奶离世后,奶奶的那1/6由她的直系亲属继承;
3、母亲离世后,由于母亲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只剩下小丽本人
所以这1/2全部由小丽继承。
所以才会形成这样的一个继承关系:
这个继承关系中有一个跟大多数发生的房产继承有区别的一点
就是父亲离世时奶奶没有离世
而父亲也没有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部分全给指定的人
根据法律才会有父亲的第一继承人平分那一部分房产的问题!
而最终小丽则拥有房产的份额是
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
其实父母在世时
可通过立遗嘱
指定由儿女继承房产
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
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很多老年人
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
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
已不能立遗嘱了
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多变
立遗嘱者中已出现很多年轻人的身影
关于立遗嘱的那些事
◆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
◆财产较多的人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