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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沈軼 段意茜

近日,雲南曲靖“20歲女子被人拉拽掌摑後跳樓”一事,因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引發熱議。9月29日,女子李某池的父親向曲靖市公安局提出複覈申請。10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通過官微“曲靖警方發佈”發佈通報稱,再次做出“不予立案”決定。

曲靖警方的這份通報,於29日凌晨發佈。通報稱,警方就是否有犯罪事實及刑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進行了全面審查。通報還詳細公佈了該事件全經過。

經查,2019年8月13日晚,今年20歲女子李某池與21歲男友朱某敏,因在各自與朋友外出娛樂飲酒期間發生爭吵。8月14日凌晨5時7分許,李某池與朋友盧某奧回到沾益,併入住盧某奧居住的某賓館。李某池不願上樓,爲勸李某池與朱某敏和好,盧某奧拿着李某池手機到賓館406房間找正在上網的朱某敏,李某池獨自離開。

6時33分許,李某池來到賓館找盧某奧取回手機下樓時,在樓梯間,與外出尋找李某池返回的朱某敏、朱某彬(男,22歲,系盧某奧男友)、呂某(男,19歲,系4人朋友)相遇,朱某敏先行回到房間。

爲讓李某池回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朱某彬、呂某在樓梯間對李某池邊勸邊拉,朱某彬還拿了李某池的手機。6時44分許,三人進入房間後,朱某敏責罵李某池,李某池向朱某彬索要手機時,摔破玻璃杯,拿起玻璃碎片準備劃手腕,朱某彬遂將手機還給李某池,朱某敏上前打了李某池一耳光,伸腳踢向李某池時被朱某彬攔住。

7時12分40秒,朱某彬將朱某敏拉出房間勸解,趴在牀上哭泣的李某池突然起身從406房間窗口跳下,7時12分50秒,盧某奧與呂某衝出房間說李某池跳樓,朱某敏等4人趕到樓下將其送醫院搶救。

依據上述事實,曲靖市公安局認爲:朱某彬、呂某在賓館樓梯間對李某池的勸說、推拉行爲,其目的是勸說李某池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沒有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不屬於刑法上的不法行爲;在房間內,朱某敏對李某池責罵、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爲與李某池跳樓致傷的結果沒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關係。根據刑法罪刑法定原則,以及刑事訴訟法等關於刑事立案的規定,曲靖市公安局認爲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予以維持。

對於最新結果,10月29日,李某池的姐姐向封面新聞表示,他們不會接受。接下來,他們會到檢察院申請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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