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嚴風暴!電動車、摩托車整治,青田是認真的!

注意啦!

爲加強摩托車、電動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多發勢頭

青田要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啦!

關於開展二三輪電動車、

摩托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告

爲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降低事故損害,切實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自2018111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二三輪電動車、摩托車違法行爲集中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 重點整治車輛 ●

上道路行駛的二輪、三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二輪(包括女式踏板摩托車、燃油助力車、Q8)、三輪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無號牌客貨電動三輪車、電動車。

● 重點整治內容 ●

通過宣傳、勸導、教育、處罰等一系列工作,對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進行全面嚴管;

同時嚴查嚴處駕駛無號牌摩托車、駕駛無牌客貨電動三(四)輪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違法安裝遮陽傘、手中持物、騎車打電話等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爲。

交 警 提 醒

請廣大市民相互告知,自覺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確保自身安全。整治中,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重點交通違法行爲及相關處罰:

1、闖紅燈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二輪電動車闖紅燈罰款20元。

2、逆向行駛

二輪電動車實行右側通行,請不要逆向行駛,二輪電動車逆向行駛罰款50元。

3、違法載人

騎二輪電動車限載一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違法載人,罰款20元。

4、越線停車

二輪電動車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罰款10元。

5、加裝遮陽傘(蓬)

請不要在二輪電動車上加裝遮陽傘(蓬)。違規加裝遮陽傘(蓬),罰款50元,並收繳遮陽傘(蓬)。

6、未戴安全頭盔

在道路上駕乘二輪電動車須戴頭盔,未戴安全頭盔的,對車輛予以留置,給予警告,待安全隱患消除後予以放行。

7、手中持物

駕駛二輪電動車時手中持物的,罰款50元。

8、騎車打電話

駕駛二輪電動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罰款20元。

9、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包括女式踏板摩托車、燃油助力車、Q8)、三輪摩托車上路行駛,無牌客貨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上路行駛,一律予以扣留,進行依法處理。

■來源:青田交警

■編輯:青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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