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美国有着发达的金融、先进的教育资源、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广受移民人士的青睐。据了解,每年都有不计其数的异国人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而美国正式国民总数也在不断上升。

美国入籍仪式现场,新加入的美国国民高举右手,宣读宣誓词。

但是,自从美国在2010年通过所谓“肥咖条款”的外国帐户税务遵行法(FATCA),要求外国银行要把美国人的帐户资料通报IRS后,随着美国国税局(IRS)扩大查税范围至海外,过去数年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不断攀升。FATCA本意是打击有钱人逃漏税,但是在海外生活的一般中等收入家庭也难逃。

美国国税局大楼

根据美国税法,美国根据公民身份而非居住地征税的。换句话说,持有美国国籍的人在全球各地的收入都要向美国政府缴税,这种收入包括现金、待遇和住房等等。外国银行的美国客户如果存款超过5万美元时,必须向美国国税局通报存款人的信息,对于不遵守的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收入将面临30%的代扣税。

一旦发现瞒报,后果也是很严重。如果自首的话需要交27.5%的罚款,而且还要补交税和利息。如果不自首,只要多于1万美元就属于重罪,不仅每年罚款10万美元或者罚总存款的50%,还最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

但是想要放弃美国国籍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办理退籍,除了需要缴纳2350美元的手续费(该收费标准是其他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20多倍),还要缴纳“弃国税”。什么叫“弃国税”?当一个人放弃国籍时所需要缴纳的税,俗称弃国税。

意思是,你一旦宣誓放弃美国国籍,美国对你在全球的财产要按放弃公民权前一天卖掉的市场价值计算,增值部分缴税。

根据2008版本规定,只要放弃国籍或选择所得税条约优惠而以非居民身分报税,弃国即成立;弃国的人必须向国税局申报,如果没有申报就不算弃国。在10年查看期间,一年还不准回美超过30天,否则弃国无效,全世界收入依旧要向美国报税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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