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水溶肥因爲見效快、效果好而被很多農民尤其是菜農朋友喜愛,很多廠商看到其中的商機,也紛紛推出各種水溶肥產品。然而,這種現象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當前水溶性肥料產品市場較混亂,假劣產品突出,特別是以水溶性肥冒充植物調節劑的假劣產品較多。據相關人士彙總,水溶肥主要問題如下:

1、以外國名作爲產品名稱,國外進口是目前最常見的宣傳口號。

目前市場上很多所謂的進口水溶肥都是國產貨。打着進口的旗號賣高價是造假廠家的真實目的!

↑↑↑上述幾款肥料,在包裝袋上印有執行標準【NY1107 - 2009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執行標準:NY2266 - 2012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的字樣,說明是國內廠家生產的肥料,而包裝袋上卻印有美國、俄羅斯等國家字樣,誤導消費者以爲是進口肥料。

2、國產肥料傍進口肥。

如:① 標稱挪威、以色列、德國等公司名稱生產;② 未標註國外生產企業名稱,僅標“原產國”;③ 未取得農業部領發的肥料登記證;④ 侵犯國外知名商標;⑤ 正背面包裝外文、僅貼小標籤。

3、國產肥冒充進口肥。

↑↑↑上述肥料的產品名稱爲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記證號爲【 農肥(2015)臨字9918號】,經查,該登記證號的登記主體是祥雲縣新稻香村化肥有限公司,而包裝袋上則標稱原產地爲芬蘭,屬於國產肥冒充進口肥。

↑↑↑上述肥料的產品名稱爲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標稱德國迪康( DⅠCON )公司生產,登記證號爲【農肥(2014)準字3573號】,經查,該登記證號的登記主體是壽光市三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屬於國產肥冒充進口肥。

4、以肥代藥。

↑↑↑上述肥料標稱帶有膨大、治病功能,而膨大素屬於植物生長調節劑。《農藥管理條例》指出,“植物生長調節劑是一類能夠調節植物生長發育的農藥,包括人工合成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相似作用的化合物和從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不以殺傷有害生物爲目的,所以其毒性一般爲低毒或微毒”,並將植物生長調節劑作爲農藥進行統一管理。

小編提示

1、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植物生長調節劑屬於農藥管理登記範圍。即生產企業必須要取得農業部頒發的農藥登記證,並獲得生產許可才能進行生產、銷售。

2、以上這些標稱“膨果王”、“甲殼素”等水溶肥料,均沒有取得農藥登記證,卻擅自在水溶肥料產品標籤上標註具有植物生長調節劑等農藥功效、誇大宣傳產品功能等內容。

3、經銷企業一定要向生產單位索取肥料登記證、肥料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准證書)、產品執行標準,並覈對三證上的產品名稱、有效成分含量的內容是否與產品標識內容一致。

4、消費者要認準誠信的經銷商,一定要保管好購買單據憑證,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要即時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反映。(作者:陳振興)來源:中國好農資、農財網農化寶典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