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迁今冬明春供暖提前应对!

 提示点击上方"宿迁之声"即刻关注

去年,受“煤改气”、冬季供暖、进口气源不稳定等多重因素影响,天然气供需形势紧张,导致了全国性的“气荒”现象。

随着冬季来临,气温不断降低,作为冬季主要供暖来源的天然气将迎来一年一度的用气高峰期,今冬明春宿迁市天然气供需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

据了解,随着政府大力推行“煤改气”,以及各类用户冬季刚性需求的增加,今冬明春的天然气市场供应压力依然突出

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经理周玉龙介绍,现阶段,宿迁市区每日天然气需求量大约58万立方米,上游气源指标每日大约50万立方米,这就意味着每天大约有8万立方米的“缺口”。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每日天然气需求量将逐渐增大,预计到11月中旬将迎来用气高峰期,每日天然气需求量将增加至大约80万立方米,届时,每日天然气量的“缺口”将继续增大。

提前应对!

“回想去冬今春的天然气保供期,当时的工作异常艰难,至今还心有余悸。”该公司副总经理谷峰说,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顶住压力,多措并举,全力打下了那场“保供攻坚战”。也正因为如此,今年该公司提早谋划,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冬季供暖期:

一是积极与上游供气部门协调,争取增加供气指标;

二是参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竞拍,以高于居民购气价格购买LNG气源,用于气源储备和补充;

三是加强与周边燃气公司合作,使管网互通互供,形成联合保供的局面;

四是与各工业用户提前沟通,做好备用气源储备。

同时,提倡家里有壁挂炉的用户,冬季用气紧张时,将壁挂炉温度调低5度,节约用气。

2018年4月,宿迁市政府发布了《宿迁市市区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成立了市区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区天然气每天短缺量制定了七级应急响应。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公交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气单位的用气需求,保障重要企业的生产用气需求,先限辅助设施用气、后限生产用气,对已停产企业和新建项目暂缓供气等,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天然气供应出现紧缺时,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将全力保障市区天然气供应的稳定和安全,力保平稳度过今冬明春的天然气保供期。

延伸阅读

宿迁市市区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

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宿迁市区范围内天然气供应出现紧缺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包括:

(1)天然气上游限量引起的供应量不足;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大范围供气中断、上游天然气供应持续减(停)供造成供气不足;

(3)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紧张。

工作原则

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公交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气和特殊行业、高危企业等生产安全的用气需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先限辅助设施用气,后限生产用气,对已经停产企业和新建项目暂缓供气。

领导小组

市区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紧缺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成立市区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市区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市交通产业集团、宿豫区政府、宿城区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湖滨新区管委会、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洋河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天然气供应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参与工作。

主要职责

(1)分析市区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市区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及时通报市区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根据市区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预警等级

根据市区天然气实际需求量与上游下达的供气量和应急储备保障量的缺口情况,分为Ⅶ级、Ⅵ级、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七个预警等级。

Ⅶ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万方/天。

Ⅵ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10万方/天。

Ⅴ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0—15万方/天,供应形势紧张。

Ⅳ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5—2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紧张。

Ⅲ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0—25万方/天,供应形势严峻。

Ⅱ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5—3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严峻。

Ⅰ级:市区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30万方/天以上,供应形势极其严峻。

应急响应

1.启动响应

一旦发生天然气供应预警事件,天然气供应企业应立即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报值班人员和值班情况。

2.应急处置

(1)发布预警信息。当出现天然气供应短缺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别向受影响范围的用户通报信息,必要时发布社会公告或情况说明。

(2)争取外调气源。气源组成员单位(发展改革委、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与上级、上游的沟通联系,争取供应指标,加强外调气源的购置、运输和储备工作。

(3)制定停(限)气方案。当天然气供应形势紧张时,办公室成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宿豫区、宿城区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管委会、天然气供应企业制定停(限)气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后,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具体执行。

(4)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实施停(限)气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将已确定的停(限)气信息提前12小时通知相关企业单位,告知停(限)气时间和指标等信息,便于做好内部应急措施及生产计划调整等工作,尽量减少损失,确保市区有序安全用气。

(5)建设应急储气设施。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消费需求和供应实际,另行扩大建设应急储备站(库)和门站等,增加天然气应急储存设施保有量和储气保有量。建设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协调和帮办服务工作。

(6)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办公室成员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密切关注市区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并分别制定天然气价格调控方案和财政补贴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3.分级响应

3.1  Ⅶ级响应(缺口5万方以下)

(1)及时报告信息。天然气供应企业发现天然气供应出现5万方以下缺口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

(2)及时调度气源。气源组视情启动储备气站(库),及时补充管道天然气,保持适度的管道压力,保证正常供气。

(3)视情启动限供方案。根据实际缺口情况,视情启动限供方案。

3.2  Ⅵ级响应(缺口5—10万方)

(1)及时报告信息。当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万方以上,10万方以下时,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持续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

(2)及时调度气源。气源组迅速启动储备气站(库),及时补充管道天然气,保持适度的管道压力,保证正常供气。

(3)加大储备力度。气源组及时增加应急储备气站(库)的储备量,保证储备气站(库)的储备充足。

(4)视情启动限供方案。根据实际缺口情况,视情启动限供方案。

3.3  Ⅴ级响应(缺口10—15万方)

(1)发布预警信息。当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0万方以上,15万方以下时,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持续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视情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注重节约用气。

(2)加大储备力度。气源组迅速增加储备气站(库)的应急储备,保证储备气站(库)的必要的储备量。

(3)拓展外购气源。气源组(天然气供应企业)在争取既有的供应渠道加大供应量的同时,迅速拓展外购气源渠道,加大外购力度,保证及时供应。

(4)适时启动限供方案。在排查梳理天然气用户用量的基础上,适当限供用气量大的高能耗工业企业,具体限(停)供名单按照市区有序用气方案执行,具体限供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各区政府和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根据具体情况会商,报领导小组审定。

(5)发送限供通知。天然气供应企业按照领导小组限供方案提前12小时通知有关受影响企业和单位,便于企业和单位提前做好内部应对措施,调整生产计划安排,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6)实施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实施限供方案,并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7)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研究拟定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相关部门适时执行。

(8)加强舆情引导。舆情组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3.4  Ⅳ级响应(缺口15—20万方)

(1)发布预警信息。当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5万方以上,20万方以下时,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持续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注重节约用气。

(2)加大储备力度。气源组迅速增加储备气站(库)的应急储备,保证储备气站(库)的必要的储备量。

(3)拓展外购气源。气源组成员单位(天然气供应企业)在争取既有的供应渠道加大供应量的同时,迅速增加拓展外购气源渠道,加大外购力度,保证及时供应。

(4)启动停(限)供方案。在排查梳理天然气用户用量的基础上,停供用气量大的能耗类工业企业(部分企业停气会带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外,保持维持安全生产的最低供气量),停供与生产影响不大的工业企业,具体限(停)供名单按照市区有序用气方案执行。

(5)发送停(限)供通知。天然气供应企业按照领导小组限供方案提前12小时通知有关受影响企业和单位,便于企业和单位提前做好内部应对措施,调整生产计划安排,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6)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实施停(限)供方案,并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7)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研究拟定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相关部门适时执行。

(8)加强舆情引导。舆情组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3.5  Ⅲ级响应(缺口20—25万方)

(1)发布预警信息。当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0万方以上,25万方以下时,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持续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注重节约用气。

(2)加大储备力度。气源组迅速增加储备气站(库)的应急储备,保证储备气站(库)的必要的储备量。

(3)拓展外购气源。气源组在争取既有的供应渠道加大供应量的同时,迅速增加拓展外购气源渠道,加大外购力度,保证及时供应。

(4)启动停(限)供方案。在排查梳理天然气用户用量的基础上,停供用气量大的能耗类工业企业(部分企业停气会带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外,保持维持安全生产的最低供气量),停供与生产影响不大的工业企业,限供车用天然气,具体限(停)供名单按照市区有序用气方案执行。

(5)发送停(限)供通知。天然气供应企业按照领导小组停(限)供方案提前12小时通知有关受影响企业和单位,便于企业和单位提前做好内部应对措施,调整生产计划安排,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6)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实施停(限)供方案,并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7)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研究拟定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相关部门执行。

(8)加强舆情引导。舆情组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3.6  Ⅱ级响应(缺口25—30万方)

(1)发布预警信息。当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5万方以上,30万方以下时,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持续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注重节约用气。

(2)加大储备力度。气源组迅速增加储备气站(库)的应急储备,保证储备气站(库)的必要的储备量。

(3)拓展外购气源。气源组在争取既有的供应渠道加大供应量的同时,迅速增加拓展外购气源渠道,加大外购力度,保证及时供应。

(4)启动停(限)供方案。在排查梳理天然气用户用量的基础上,停供用气量大的能耗类工业企业(部分企业停气会带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外,保持维持安全生产的最低供气量),停供与生产影响不大的工业企业,停供能源可替代的工业企业,停供除公交车外的车用天然气,停供地暖类、大功率热水炉等耗气量大的民用设施,限供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具体限(停)供名单按照市区有序用气方案执行。

(5)发送停(限)供通知。天然气供应企业按照领导小组限供方案提前12小时通知有关受影响企业和单位,便于企业和单位提前做好内部应对措施,调整生产计划安排,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6)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实施限供方案,并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7)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研究拟定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相关部门适时执行。

(8)加强舆情引导。舆情组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3.7 Ⅰ级响应(缺口30万方以上)

(1)发布预警信息。当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5万方以上,30万方以下时,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情况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持续密切关注供应动态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注重节约用气。

(2)加大储备力度。气源组迅速增加储备气站(库)的应急储备,保证储备气站(库)的必要的储备量。

(3)拓展外购气源。气源组在争取既有的供应渠道加大供应量的同时,迅速增加拓展外购气源渠道,加大外购力度,保证及时供应。

(4)启动停(限)供方案。在排查梳理天然气用户用量的基础上,停供用气量大的能耗类工业企业(部分企业停气会带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外,保持维持安全生产的最低供气量),停供与生产影响不大的工业企业,停供能源可替代的工业企业,停供除公交车外的车用天然气,停供地暖类、大功率热水炉等耗气量大的民用设施,停供除医院、学校、社会公益场所以外的商业用户,限供居民用户,具体限(停)供名单按照市区有序用气方案执行。

(5)发送停(限)供通知。天然气供应企业按照领导小组限供方案提前12小时通知有关受影响企业和单位,便于企业和单位提前做好内部应对措施,调整生产计划安排,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6)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实施限供方案,并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7)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研究拟定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相关部门适时执行。

(8)加强舆情引导。舆情组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4.预警终止

当天然气气源供应逐渐缓解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天然气企业在恢复供气前应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供气安全隐患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终止应急预警。

5.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全面恢复供气、发放财政(物价)补贴、燃气储备库补充等事项,尽快消除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保障社会安定。

6.调查评估

发生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当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件损失,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

应急保障

1.调度指挥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协调处置力量,筹措应急处置需要的场地、装备、物资、器材、经费等。

2.通信联络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通信联络保障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及时接收、上报和传递各类信息,保障应急指挥和处置通畅。

3.应急队伍保障

(1)供气调控队伍:由天然气供应企业组建专门的调控实施队伍,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排定的停(限)气方案,组织实施供气调控。

(2)专家咨询队伍:由天然气供应企业、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运行安全性鉴定,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等。

演练宣教

1.应急演练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桌面推演,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各天然气供应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的运行管理能力。

2.宣传教育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节约用气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天然气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责任与奖惩

领导小组根据事件调查报告提请市政府对处置事件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在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未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信息,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信息,延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预警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天然气供应事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宿迁市市区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流程图】

微信ID:宿迁之声

长按左侧二维码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