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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省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警方查獲一起非法收購、運輸野生動物案,當場收繳一車16頭野生動物死體,抓獲1名違法嫌疑人。

11月2日中午‪13時‬許,雲南省寧洱縣森林公安局接縣公安局同心派出所警情稱,在國道213線寧洱縣同心鎮那棵裏非洲豬瘟臨時檢查點公開查緝過程中,對一輛思茅開往寧洱方向雲A牌照白色小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後備箱中用編織袋裝有大量疑似野生動物死體。接警後,森林公安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經森林公安調查,涉案人員李某昇在鎮沅縣經營着一家餐館,爲招攬生意和滿足自己的喜好,他四處打聽想購買野生動物。

11月1日中午,李某昇從朋友處得到一則買賣野生動物的信息後,於11月2日早‪6時‬左右從鎮沅縣振太鎮驅車來到思茅區第五小學附近與出售人“接頭”。來到指定地點,只見一輛麪包車停在五小外一處隱蔽的拐角,一男子打開車上的編織袋叫李某昇驗貨,李某昇清點了野生動物的品種和重量後,按照約定的價格付給了貨主10470元,兩人就匆忙逃竄。

據李某昇交代,他們在交易中不問姓名,整個交易前後不到十分鐘。當民警詢問李某昇購買野生動物的意圖時,他表示,一部分留下自己喫,一部分送給朋友,剩下的就賣給客人。

據介紹,被查獲的16個疑似野生動物死體都被摘除了內臟,有的被用噴槍去毛處理,有的體存槍傷彈孔,有的腿腳還留有鐵夾夾過的傷痕。經鑑定和稱重,李某昇所購買的野生動物死體總重98.44公斤,其中赤麂3只、果子狸13只,均爲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李某昇因違反《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相關規定,涉嫌非法收購、運輸野生動物製品。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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