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儿罚站副所长越权关押老师七个小时的思考

背景:时下某学校某老师因班上学生迟到罚站学生一会会,被学生的副所长父亲带走关押7小时!有说老师不对的,有说家长嚣张跋扈的……教书育人,学生迟到犯错不守规矩,罚站一会竟然弄成人尽皆知满城风雨?!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规矩,社会混乱,生活难续……教育,亦教亦育,教规矩是其中内容之一!

对此,网上已压倒式的民众认为,老师作为并无不当,该副所长行为即存在违规行为,更可能涉及违法,也不符合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

1、严父严母、言传身教

我所理解的传统文化里“言传身教”:言传,教规矩!身教,守规矩!在小孩子学规矩、立规矩的年纪里,光跟他们说规矩,你觉得他们都是神童吗?说说就明白规矩了?小小年纪,没个切身体会,他(她)能知道好歹?一两岁屁大点的娃娃,哭嚎吵闹,如果家长哄、逗、给糖吃,下次(或者多次)就知道这样有糖吃!能有家长关注!以后屁大点事就哭给你看、嚎给你听、闹死你!你哄、逗、给糖吃就能教到他(她)规矩了?如果一次两次(或者多次)就给他(她)给掰回来:揍!训!晾一边凉快去!总之严父严母办法多的是……慢慢的就知道了这样是不对的!这样规矩就立下了,娃就学到了规矩!当然喽,父母犯错了,在孩子面前也得切实说到做到!(自己挖的坑,再深也得往下跳)

2、严师或慈师,皆应身体力行

等到他(她)长大上学了,哪天迟到了(或者犯错了、不守规矩),老师要给学生们立规矩:罚站!面壁思过!罚扫地!罚抄书几十遍!甚至于三指宽的楠竹板一顿揍!总之严师办法多的是……放在过去,这都不是事!开学第一课就是学习“弟子规”:不听话,戒尺打!家长送孩子上学第一天,跟老师说的话就是“娃要不听话,你往死里揍!不打死就行……”娃听了有震慑力,眼里就有了规矩、心里就立了规矩,老师听了能壮胆:这娃我得好好教才对得起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家长放心、放手,老师有胆敢下手、动手)

而如果说不得、打不得、骂不得、罚不得、碰不得,老师只能照本宣科完成教学任务,至于学生学得如何、学到了多少管我鸟事?这社会大家伙都忙,精力有限,放学了忙谈恋爱、忙结婚生子、忙晋级晋资、忙瞻仰父母抚育子女、忙养家糊口……谁有这么多闲功夫来慢慢说教熊学生: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要这样做才对!确实,不可否认好学生是可以这样教(好鼓不用重锤敲嘛)!

然而熊学生呢?请问你啥教?你光凭三寸不烂之舌以精卫填海的功夫长年累月说教?!别逗了!你自个先累死不说,他(她)要么听不进去,要么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你能拿他(她)啥滴!?更何况熊学生的背后都有一堆熊家长!

而我所理解的慈师:要么不想教(无为),要么不敢教(不敢为),要么真的就是慈祥的老师(能为)。原因嘛,不外乎学生娇生惯养、家长没原则底线的溺爱,遇到了大部分老师是不敢为、也不想为的(开玩笑,现在这种社会,宝贝得不行,学生受点委屈了家里七大姑八大姨各种关系弄死你,就好比这个因为迟到了罚个站,分分钟抓进局里去);当然了,一般这类老师在学生眼里没啥威严可言。而小学生大部分都是顽童(或玩童),好好先生是教给不了他们规矩的!

没了威严的老师,大部分学生是不听他(她)的,他(她)还教啥教!而犯了错的学生,不但不受惩罚,还会得到其他学生的膜拜、支持、模仿!如果迟到(犯错)确实事出有因,那就实事求是!然而,即使真的实事求是了,在其他学生眼里,仍能学到犯错的搪塞办法!比如:老师,我想请假,我肚子疼、家里来亲戚了、老人过生日……熊孩子漫天想像,你能每个都去实事求是吗?

说谎就这么开始了!(小小年纪不学好,谁之过?)

3、早立规矩,更要遵规守距

犯了错,不守规矩,光靠嘴巴说教:一次犯,说;再犯,再说;三犯……如此返复,有何屁用?!没有相应的惩罚,没了犯错的成本,就相当于变相的支持、怂恿!(就好比现在的交通法规,闯了红灯,按原文观点是不能罚款扣分的,只能说教:对闯红灯的巴拉巴拉说,啊!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云云……没了犯错成本,全国这么多人,有几个能听你的?!即使当时嘴巴说好好好,回头还不是继续,该闯继续闯,大不了再听你们喷一次口水而已,老子又不是喷大的……威严何在!?)

而学生(从上学开始到大学甚至于一辈子,我认为当课堂的学生很短,当社会的学生是一辈子)从一开始就不教好、学好,你能期望他(她)长大了就自己学好了?

所以,小时偷针,大来偷金!(小时偷针,父母不以为然,就像说:迟到了没必要罚站,孩子还小,体罚不得,长大了就知道了!)

所以,熊孩子熊惯了,长大后没规没矩!(你不教,舍不得教,社会给你教……)

所以,铁窗泪响起来了,熊孩子家长追悔莫及了!(早干嘛去了?)

所以,从小娇生惯养无限溺爱的熊孩子们不能经受一句辱骂、一丝挫折,一点风吹雨打就飘零凋谢了

教育,不是老师一个人的事情,学生,家长……内因重要,外因更重要!

总之,我个人觉得,在咱们这个凡事讲究“中庸”的国度里,老师们把罚掌握在一个适当的度里,学生家长虽然无法做到过去那种“不听话就往死里打”的绝对的信任,至少能放心孩子在学校里不仅是学到书本的知识,还可以学到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的各种规矩的!

该老师在“法无禁止则可为“的框架内,从本意上讲,也是出于对学生的负责,于情于理于法都无任何不当之处;但是这个副所长,则明显存在违法违规违法基本道德和社会根本常识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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