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2018年7月12日18时许,准格尔旗交管大队纳林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的车在109国道705公里+900米处撞向了道路北侧的护墙上,造成车辆及墙体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请求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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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纳林中队的事故处理民警随即赶到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见到了报警的肇事车辆车主石某某,石某某称,自己的车在事发时是其雇佣的许某某驾驶的,肇事后,许某某打电话告诉他,车辆发生了事故,撞在到路边上的护墙上,车辆档位受损,找一个修理工修一下就可以继续行驶。大概20分钟后,许某某又打电话告诉石某某让其再雇佣一个司机,他不干了。随后,许某某挂掉了电话。

挂掉电话后,石某某和朋友立即驱车到达事发现场,发现其车头西尾东在道路北侧撞在护墙上,驾驶人许某某不在现场,也联系不到。随即,石某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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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石某某从附近的人处打听到,这辆车的司机在肇事后搭乘附近村民的一辆面包车离开了现场,群众告诉了面包车司机的电话后,石某某从面包车司机口中得知,许某某在109国道壕圪卜互通附近下车,进入了路边的一家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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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这一情况后,出警的民警一组继续负责勘察、清理现场,另一组随石某某寻找肇事嫌疑人许某某。19时24分许,民警在109国道692Km+500m道路南侧的一家饭店内,找到了正在睡觉的许某某。看到车主和民警同时出现在面前,许某某遂承认了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称害怕醉酒驾车追责,就选择了逃逸。随即民警对许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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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询问过程中,许某某供述,7月12日的中午12点多,自己从薛家湾出发,中午1点左右到了事发地点附近的饭店吃饭,期间,许某某饮用了半瓶扎鲁特旗二锅头白酒,后就在饭店内休息,下午5点40分左右,许某某驾车离开饭店,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酒精的作用操作不当,撞向了路边的护墙上。事故发生后,许某某联系了车主石某某,并在附近找了一名修理工修车,得知车一时半会无法继续行驶,就告诉石某某准备修车,自己也弃车离开了现场。

之后许某某又拦停一辆附近村民的面包车,谎称自己呼市家中有急事,百般央求加耍赖的花了一百元,让面包车驾驶人将其送到了109国道692公里壕圪卜互通,随即进入了路边的饭店藏身,打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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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检验,许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85.158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最终,许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本想在事发后通过逃逸躲避追责,但不成想却为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交警提示】

不管是饮酒后驾车还是醉酒后驾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交通事故猛如虎。

(素材:准格尔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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