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宁等三分钟,不抢一步险。

这些规则道理大家都知道,

然而面对路口的黄灯,

不少司机却不是等一等,

而是加速冲过去,

酿成严重后果……

日前,江苏省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交通肇事案,案情十分相似,犯罪嫌疑人都是因抢一秒黄灯而酿成车祸,最终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从事装修设计工作的林某开车载着三名同事赶往太仓的一处工地。当车由南向北行至太仓市宁波路某十字交叉路口时,面对已经闪烁的黄灯,林某不但没有减速,反而猛踩油门,试图在黄灯结束前通过停止线。

让林某没想到的是,当车即将高速通过路口时,恰巧一辆大卡车从东向西驶来。由于林某车速过快,卡车司机还没来得及反应便直接撞上林某的右车头,导致林某车身右侧严重损坏,坐在副驾驶上的同事王某当场死亡。

“我当时明明是黄灯过线,一定是卡车司机的问题!”案发后,林某不断为自己的违法行为狡辩,并试图将责任推卸到他人身上。

办案人员调出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中清楚地显示,当林某越过停止线时,信号灯已由黄变红。“我真后悔,就是那一秒钟的时间……”证据面前,林某最终不得不低下了头。

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和预判,直至事故发生后还不肯相信自己便是“罪魁祸首”的还大有人在。

另外,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的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嫌疑人李某骑着电瓶车载着其妻子准备回家,在经过太仓市华港路某十字路口时,也是在黄灯读秒时将速度加至最大试图“冲灯”,却不幸被垂直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重型卡车撞上,导致妻子陈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李某交代,当时他因自己车速快,本以为自己可以在黄灯变红之前顺利通过停止线,没成想不仅闯了红灯,还搭上了妻子的性命。

10月23日,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李某则因得到其子女的谅解,被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拟作不起诉处理。

自2018年以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46件,其中有11件是因车主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而引起。

检察官提醒:

从已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闯黄灯”已经成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黄灯的法律含义是“警示”,面对正在读秒的黄灯,驾驶员正确的做法是减速直到停车,切莫不可因一时侥幸,抢灯加速通过。

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更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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