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

寧等三分鐘,不搶一步險。

這些規則道理大家都知道,

然而面對路口的黃燈,

不少司機卻不是等一等,

而是加速衝過去,

釀成嚴重後果……

日前,江蘇省蘇州太倉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兩起交通肇事案,案情十分相似,犯罪嫌疑人都是因搶一秒黃燈而釀成車禍,最終導致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從事裝修設計工作的林某開車載着三名同事趕往太倉的一處工地。當車由南向北行至太倉市寧波路某十字交叉路口時,面對已經閃爍的黃燈,林某不但沒有減速,反而猛踩油門,試圖在黃燈結束前通過停止線。

讓林某沒想到的是,當車即將高速通過路口時,恰巧一輛大卡車從東向西駛來。由於林某車速過快,卡車司機還沒來得及反應便直接撞上林某的右車頭,導致林某車身右側嚴重損壞,坐在副駕駛上的同事王某當場死亡。

“我當時明明是黃燈過線,一定是卡車司機的問題!”案發後,林某不斷爲自己的違法行爲狡辯,並試圖將責任推卸到他人身上。

辦案人員調出事故現場的監控,視頻中清楚地顯示,當林某越過停止線時,信號燈已由黃變紅。“我真後悔,就是那一秒鐘的時間……”證據面前,林某最終不得不低下了頭。

過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和預判,直至事故發生後還不肯相信自己便是“罪魁禍首”的還大有人在。

另外,太倉市人民檢察院近日辦理的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嫌疑人李某騎着電瓶車載着其妻子準備回家,在經過太倉市華港路某十字路口時,也是在黃燈讀秒時將速度加至最大試圖“衝燈”,卻不幸被垂直車道上正常行駛的重型卡車撞上,導致妻子陳某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李某交代,當時他因自己車速快,本以爲自己可以在黃燈變紅之前順利通過停止線,沒成想不僅闖了紅燈,還搭上了妻子的性命。

10月23日,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太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李某則因得到其子女的諒解,被太倉市人民檢察院擬作不起訴處理。

自2018年以來,太倉市人民檢察院共受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46件,其中有11件是因車主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而引起。

檢察官提醒:

從已發生的交通事故來看,“闖黃燈”已經成爲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黃燈的法律含義是“警示”,面對正在讀秒的黃燈,駕駛員正確的做法是減速直到停車,切莫不可因一時僥倖,搶燈加速通過。

遵守交通規則,

文明駕駛,

不僅是對自己負責,

更是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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