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效整治羣衆反映強烈的假牌套牌假證違法行爲,淨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工作部署,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自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假牌套牌假證違法行爲專項行動。專項行動期間,交警支隊在每月5日、15日、25日開展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11月5日晚,長春交警開展全市集中統一行動,在全市範圍內打擊假牌套牌假證違法行爲的同時,也重點查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19時10分,南關大隊重慶路網格區民警在北十條與永寧路交會處查處酒駕過程中,發現一輛兩輪摩托車行跡可疑,該車由西向東行駛企圖溜邊從旁邊經過,躲避民警的視線。

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民警懷疑該車駕駛員存在違法行爲,便上前將該車攔截。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陳某神色緊張並且不配合民警的工作。經過民警反覆勸說,陳某才表示願意配合。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爲89mg/100ml,陳某涉嫌醉酒駕車,民警隨後將其帶回大隊進行了抽血檢測。

20時左右,南關大隊自由網格區民警在吉大二院附近執勤查處酒駕,這時由南向北方向駛來一輛黑色奧迪轎車,在距離交警大約50米遠處停車。民警見該車行跡詭異,便上前檢查,發現駕駛員身上酒氣很重。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爲85mg/100ml,駕駛員於某涉嫌醉酒駕車。隨後,民警將於某帶回大隊進行了抽血檢測。

等待抽血檢測結果出來後,如果確定陳某和於某爲醉酒駕車的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他們將構成危險駕駛罪,要面臨拘役1至6個月,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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