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省附屬島嶼釣魚島、黃尾嶼在甲午戰爭中曾被日本的伊藤博文 (長州藩出身) 內閣竊占。

1945年日本天皇和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後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理應歸還中國。但因中國海峽兩岸分裂、美國軍事介入等原因, 又被日本的佐藤榮作 (山口縣、即長州藩出身) 政府鑽了空子, 造成戰後中日釣魚島之爭延續至今。

中日關係的演變與起伏(以釣魚島爲視角)

據筆者考證, 自1873年至1894年日本海軍省文獻地圖都曾承認釣魚島列島屬於中國臺灣東北島嶼, [3]但是, 長期以來, 關於釣魚島主權歸屬, 日本朝野、上下大多沉浸在包括歷史、現實、法理等系統性錯覺之中。其主要表現爲:在歷史事實方面, 無視釣魚島列島14世紀至1895年一直是中國領土, 編造出這些島嶼在甲午戰前是所謂“無主地”的錯覺;在中國海警船在釣魚島領海執法巡航常態化的現實面前, 仍宣傳日本“實效統治”釣魚島列島的錯覺, 否認中日之間客觀存在釣魚島主權歸屬認知爭議;在法理方面, 以美日爲主的《舊金山和約》取代《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 靠單方面解釋製造對日本領土範圍法理界定的錯覺。日本外務省往往起到這種系統性錯覺的推手作用, 但在不同時期的表現不盡相同, 總體上服從日本首相的政治傾向和政策主張。

(一)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中日關係大約每20年經歷一次重大轉變, 大體經歷了以下四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是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1972年邦交正常化。這一時期, 新中國百廢待興, 相對落後;日本戰敗而轉向重商, 其外交追隨美國。中日兩弱, 兩國關係受制於冷戰的國際環境, 難有正常發展。日本山口縣 (長州藩) 出身的首相岸信介、佐藤榮作長期執政期間, 都曾導致中日關係嚴重倒退, 遲遲難以實現正常化。在這一時期日本政府最初並未主張釣魚島屬於日本, 只是在20世紀60年代末發現石油蘊藏可能性後, 日本纔開始重燃攫取釣魚島的慾望。這一點已被日本學者最新相關研究所證實。日本國會答辯記錄和相關文獻證明, 日本政府明確表示擁有“尖閣諸島領有權” (釣魚島列島主權) 是在1970年之後。[4]

在1949年至1972年美國分別駐軍琉球和臺灣的情況下, 釣魚島附屬島嶼黃尾嶼、赤尾嶼1958年7月起曾淪爲美國海軍的射擊靶場。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這期間不用說釣魚島, 就連琉球羣島都不在日本疆域內, 中國只能向侵佔該地區的美國表明立場而無須向日方提出交涉, 但這絕不等於中國沒有意識到釣魚島屬於中國。

中日關係的演變與起伏(以釣魚島爲視角)

中國外交部早在1950年5月曾收到一份關於參與舊金山和會期間就戰後日本領土劃分問題的草案建議。該草案建議討論釣魚島等島嶼連同臺灣歸還中國。[5]只因冷戰時期美國排斥新中國政府出席舊金山和會, 這項建議才未能公開提出。1956年9月, 中國政府發佈的領海聲明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爲12海里。這項規定適用於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臺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羣島、西沙羣島、中沙羣島、南沙羣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臺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佔, 這是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和主權的非法行爲。臺灣和澎湖等地尚待收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採取一切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候, 收復這些地區, 這是中國的內政, 不容外國干涉。

1971年佐藤榮作內閣與美國談判歸還衝繩協定時, 強烈要求美方把釣魚島劃入“歸還”日本的範圍, 並拒絕承認中日之間有領土問題, 從而引發了二戰後的中日釣魚島之爭。對此, 1971年12月30日, 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是臺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臺灣一樣, 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兩國政府在“歸還”沖繩協定中, 把我國釣魚島等島嶼列入“歸還區域”完全是非法的, 這絲毫不能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島等島嶼的領土主權。

中日關係的演變與起伏(以釣魚島爲視角)

第二個時期是1972年至1992年明仁天皇訪華。相對落後的中國開始改革開放;日本政局相對穩定, 經濟發達, 推行貿易立國, 外交出現重視亞洲的自立傾向。中日邦交正常化後兩國關係有長足進展。1971年美日締結歸還衝繩協定時, 擅自把釣魚島列島劃入日本行政管轄範圍, 引發戰後中日釣魚島主權之爭。1972年中日兩國決策者從兩國關係大局出發, 就釣魚島歸屬問題達成擱置爭議的共識, 實現了邦交正常化。1978年4月, 中方多艘漁船赴釣魚島海域捕魚。中國政府從擱置爭議的立場出發妥善處理了此事, 中日兩國於同年8月12日締結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日邦交正常化至1992年, 釣魚島主權歸屬認知爭議雖仍懸而未決, 但雙方基本上能夠妥善處理並未使之成爲中日之間的突出問題和發展障礙, 中日友好合作是主流。值得留意的是, 這期間沒有出現日本山口縣 (長州藩) 出身的日本首相掌權局面。

第三個時期是1992年至2012年日本政府“購島”, 釣魚島問題突出起來。中國在發展壯大的同時面臨新的挑戰;日本政局動盪、經濟低迷, “中國威脅論”抬頭。中日結構性矛盾顯現。歷史問題、臺灣問題、釣魚島領土問題等各種矛盾時而相繼出現, 時而同時併發。冷戰後, 日方加大對釣魚島的所謂“實際控制”。正是在這種情況下, 1992年2月25日,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明確把釣魚島作爲臺灣附屬島嶼列入該法適用範圍。這是針對日方在釣魚島問題上不斷破壞擱置爭議共識而從法律上採取的正當防衛措施。然而, 日本一些人卻指責中國的領海法出臺首先破壞了擱置爭議的共識。這顯然是沒有道理的, 但從另一個角度等於承認了中日之間有達成擱置爭議的共識, 只不過是在誰先背離共識上有分歧。這一時期, 中方仍堅持“擱置爭議”主張, 而日方則從1996年起便公開否認曾與中方達成擱置爭議的共識。其主要背景之一是, 日本同年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企圖以釣魚島爲基點與中國劃分大陸架和海上專屬經濟區。2001年小泉純一郎內閣企圖以所謂“租借”方式實現政府直接控制釣魚島、南小島、北小島, 遭到中方反對。2006年, 岸信介的外孫安倍晉三 (山口縣出身) 、大久保利通的玄外孫麻生太郎先後當選日本首相, 開始在釣魚島問題上拉美抑華。2008年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在釣魚島海域撞翻中國臺灣省漁船後, 中國海監船於同年12月8日赴釣魚島海域巡航。2010年9月, 民主黨的黨首菅直人任首相期間發生了釣魚島海域中日“撞船事件”, 2012年野田佳彥內閣決定“購島”, 實現所謂“國有化”, 導致中日關係急劇惡化。

第四個時期是2012年至今, 有可能持續20年。針對日本政府“購島”, 中國海監船對釣魚島領海實現了執法巡航的常態化, 中方還設立了東海防控識別區。2014年中國海警局成立後, 海警巡視船一直保持在釣魚島領海執法巡航。釣魚島海域根本不存在日方所謂的“實效統治”。2013年安倍晉三再度組閣, 麻生出任安倍內閣副首相, 形成“安麻體制”。日本開始針對中國加強軍事力量, 增加防衛費, 加緊軍事部署。如今, 日本當局一面就釣魚島歸屬加大對日本國內外宣傳, 製造輿論;一面加強同美國等國的軍事合作, 在釣魚島問題上對中國施加壓力。安倍晉三還通過延長自民黨總裁任期的方式努力執政到2021年, 並將加緊在任內修憲。在此期間, 釣魚島問題可能成爲安倍內閣製造危機和“中國威脅論”的政治工具, 從而引發中日戰略對立。因此, 未來20年內中日發生衝突的潛在風險趨於增大, 2021年之前尤其值得關注。

(二) 在釣魚島問題上, 日本採取怎樣的政策是日本決策者對華政策的本質所決定的, 因人而異

圍繞中日之間釣魚島問題的處理, 日本並非無論誰上臺都一樣。儘管他們在釣魚島領土歸屬問題上立場相近, 但系統性錯覺的程度不同, 並非沒有差異, 在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上的態度和主張更是截然不同。這些並非孤立的現象, 均與當政者對華戰略傾向互爲表裏。如表1所示, 有關釣魚島問題, 日本歷史上曾出現以下幾類不同的領導人。

中日關係的演變與起伏(以釣魚島爲視角)


第一種類型:在對外擴張中伺機竊占釣魚島。日本1879年吞併琉球國並改稱沖繩縣後, 山口縣 (長州藩) 出身的內務卿山縣有朋繼承了豐臣秀吉對外擴張的衣鉢, 於1885年下令沖繩縣祕密調查釣魚島, 只要在島上未發現中國人統治的痕跡就納入沖繩縣管轄。但調查結果指出該等島嶼已經由中國命名, 若日方佔有涉及與中方談判。於是, 山縣有朋只好暫緩佔領, 轉而針對中國加緊戰備。中日戰爭危險開始增大。

第二種類型:通過戰爭竊占釣魚島。1895年1月, 日方在甲午戰爭中勝局已定後, 伊藤博文 (長州藩出身) 內閣祕密決定將釣魚島、黃尾嶼劃入沖繩縣管轄。繼而日本又利用《馬關條約》殖民統治臺灣及其所有附屬島嶼50年。中日釣魚島爭議的禍根由此而生。這期間, 古賀辰四郎等人於1896年9月獲准在釣魚島進行殖民開發。所謂1884年古賀辰四郎登島開發純屬謊言。[6]

第三種類型:主張這些島嶼是日本“固有領土”, 不承認日中有領土爭議和擱置爭議的共識, 企圖仰仗美國, 以實力非法取得日本對釣魚島列島的“實效統治” (時任首相佐藤榮作、小泉純一郎、野田佳彥) 。中日關係必定惡化, 受到嚴重干擾。

第四種類型:不否認中日之間有領土爭議, 主張慎重行事, 同意擱置爭議 (時任首相田中角榮、大平正芳、時任首相鳩山由紀夫、時任外相河野洋平) 。中日關係求同存異, 跨越障礙, 取得突破, 發展相對順利。

第五種類型:不承認有領土爭議, 但不否認有相關外交問題, 爲維護中日關係大局而實際上默認中方關於擱置爭議的主張 (時任首相福田赳夫、外相園田直、時任首相鈴木善幸、外相宮澤喜一) 。中日關係相對緩和, 大局基本穩定。

第六種類型:不承認有領土爭議和達成擱置爭議的共識, 把釣魚島問題作爲針對中國增強軍事實力、日美同盟和修改憲法及國內相關法律的支點, 拒絕就釣魚島與中方對話而加強對抗, 同時, 爲防止過早發生衝突而同意與中方就東海海空危機管控進行對話 (安倍晉三內閣的現行政策) 。中日關係相當脆弱, 難有根本改善, 甚至潛在更大危機。這種危機可能仍與朝鮮半島局勢密切相關。

相比之下, 在釣魚島問題和對華戰略方面, 安倍晉三是介乎於伊藤博文和佐藤榮作之間的一種類型, 是日本長州藩傳統對華政策DNA在不同時代背景和歷史條件下的一種傳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