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員檔案的轉出和接收是這麼辦理的!
原標題:流動人員檔案的轉出和接收是這麼辦理的!
近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統一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
爲了使大家更多瞭解檔案辦理的相關知識,我們推出“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系列解讀。這一期,一起來學習有關檔案接收和轉遞的知識——
檔案接收
1
申請材料
個人委託存檔:
存檔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單位集體委託存檔:
存檔(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勞動合同或錄用手續,單位介紹信。
2
辦理流程
存檔(經辦)人員向擬接收檔案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工作人員審覈材料
開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調函》
存檔(經辦)人員回原存檔單位辦理轉檔手續
檔案通過機要通信或專人送取方式轉至擬接收單位
擬接收單位工作人員審覈檔案
符合要求的,登記並形成存檔編碼入庫
工作人員在原存檔單位開具的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上蓋章退回
爲存檔(經辦)人員開具存檔證明
3
辦理結果
符合存檔要求的
檔案接收入庫
不符合存檔要求的
檔案應退回原檔案管理單位
檔案轉出
1
申請材料
個人委託存檔:
存檔人員有效身份證件,擬接收檔案單位開具的調檔函件;
單位集體委託存檔:
存檔(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單位介紹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擬接收檔案單位開具的調檔函件。
2
辦理流程
存檔(經辦)人員向現存檔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工作人員審覈材料、覈實調檔人身份
存檔(經辦)人員回原存檔單位辦理轉檔手續
工作人員檢查、覈對將要轉出的檔案,對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進行登記,並由經辦人簽字
工作人員填寫《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嚴密包封檔案並加蓋章
檔案通過機要通信或專人送取方式轉至擬接收單位
工作人員及時催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
3
辦理結果
檔案轉出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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