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流動人員檔案的轉出和接收是這麼辦理的!

近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統一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

爲了使大家更多瞭解檔案辦理的相關知識,我們推出“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系列解讀。這一期,一起來學習有關檔案接收和轉遞的知識——

檔案接收

1

申請材料

個人委託存檔:

存檔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單位集體委託存檔:

存檔(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勞動合同或錄用手續,單位介紹信。

2

辦理流程

存檔(經辦)人員向擬接收檔案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工作人員審覈材料

開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調函》

存檔(經辦)人員回原存檔單位辦理轉檔手續

檔案通過機要通信或專人送取方式轉至擬接收單位

擬接收單位工作人員審覈檔案

符合要求的,登記並形成存檔編碼入庫

工作人員在原存檔單位開具的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上蓋章退回

爲存檔(經辦)人員開具存檔證明

3

辦理結果

符合存檔要求的

檔案接收入庫

不符合存檔要求的

檔案應退回原檔案管理單位

檔案轉出

1

申請材料

個人委託存檔:

存檔人員有效身份證件,擬接收檔案單位開具的調檔函件; 

單位集體委託存檔:

存檔(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單位介紹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擬接收檔案單位開具的調檔函件。

2

辦理流程

存檔(經辦)人員向現存檔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工作人員審覈材料、覈實調檔人身份

存檔(經辦)人員回原存檔單位辦理轉檔手續

工作人員檢查、覈對將要轉出的檔案,對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進行登記,並由經辦人簽字

工作人員填寫《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嚴密包封檔案並加蓋章

檔案通過機要通信或專人送取方式轉至擬接收單位

工作人員及時催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

3

辦理結果

檔案轉出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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