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房产市场的持续火爆

让一些房东的心思“活络”了起来

为了高价出售

在卖房过程中不惜违约一房二卖

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殊不知,

这一招看似占了便宜

最终还是要“亏”

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房东还要赔偿买主差价损失35.2万元。

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2017年3月13日,原告徐某夫妇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被告黄某夫妇及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约定将黄某夫妇的房屋以人民币162.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徐某夫妇,上述房屋买卖共同委托该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徐某夫妇当场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购房定金可冲抵购房款)。

同年8月2日,黄某夫妇与案外人石某签订《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约定涉案房屋以19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石某,8月31日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

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2017年10月

徐某夫妇向常熟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解除原被告签订的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

被告黄某夫妇支付

原告差价损失35.2万元

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审理过程中,被告黄某夫妇提交了《法律服务居间合同》一份及《售房补充协议》一份,称2017年7月,原告曾委托某公司处理与被告之间的购房纠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代表原告与被告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同意被告将房产转卖给第三人,成交后原协议价格基础上增值部分价格对半分成,被告退还定金10万元。黄某夫妇认为,正是因为签订了这份协议,其觉得涉案房屋已具备转卖条件了,才将房屋转卖。后被告已向该公司汇去退还定金10万元及增值部分钱款10万元。

对此,原告徐某夫妇陈述,其已收到某公司转交的退还定金10万元;因黄某夫妇在与他们签订协议后又想涨价,他们不同意涨价,才找到这家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居间合同》,想把涉案房屋赶紧买下来;其从未委托过张某签过《售房补充协议》,也没有看到过或者知道有这份补充协议。

房东违约一房二卖,法院:需赔偿差价损失3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但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将涉案房屋198万元转卖给案外人石某,并进行了产权登记,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被告违约应当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现原告称已收到被告退回的定金10万元。

涉案房屋实际出卖价与双方的合同价差额为35.2万元,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5.2万元,并不高于因被告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对该主张法院应予支持。被告基于其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售房补充协议》,主张原告同意其将涉案房屋转卖他人,其并无违约情形,因原告表示“从未委托过张某签过《售房补充协议》”,故被告该抗辩理由难以成立,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并判令被告黄某夫妇赔偿原告损失35.2万元。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买方因房主一房二卖导致购房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就售房差价要求房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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