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旅游发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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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科室: 11月2日,党委会专题学习部署了省旅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的通知》(鲁旅字﹝2018﹞74号)(此文为密级文,在办公室存阅),根据会议要求,11月2日至12月15日期间,各相关科室结合业务实际,就旅游市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工作方案,现将工作重点和科室分工如下: 一、维护在线旅游意识形态安全 一要加强在线旅游内容管理,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处理违禁和敏感内容。二要建立健全在线旅游监管机制,推动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加强对产品供应商的资质及内容安全、信息安全、安全应急、广告宣传、产品信息的审核把关。三要加强在线旅游发展引导,指导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把自身发展与国家质量强国战略、“放管服”改革、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及旅游领域宏观政策相结合,优化企业管理,推动在线旅游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市场科、服务中心) 二、推进旅行社和导游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行社的督导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旅行社审批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挥法治对旅游市场惩戒、教育、预防的综合作用,引导旅行社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不组织、不参与、不宣传、不接待以旅游活动为名义进行的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兜售西方价值观、试图弱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活动。(责任科室:监管科、执法支队) 二是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引导导游队伍和旅行社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大力倡导以“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使导游队伍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国内外游客讲好威海故事的主力军。(责任科室:人教科) 三、不断强化景区(点)、乡村旅游区等旅游场所的意识形态管控 一要推动景区等游览场所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指导红色旅游景区、名人故里故居、文化遗址等各类游览场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主体。二要加强旅游产品和活动的内容管理,对旅游景区的经营内容以及在景区内举办的各类旅游演艺活动要加强内容管理,对景区内设立的文创、演艺、游乐、节庆等经营项目,要对涉及民族、历史、宗教等敏感问题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面和价值导向。三要做好应急防范,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性,对发现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团队游客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情形严重者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责任科室:规划科) 二是加强对导游、讲解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景区展品和导游词、解说词的审核梳理,坚决杜绝低俗、庸俗、媚俗和恶搞、调侃正面历史人物的内容。(责任科室:人教科) 四、充分发挥旅游住宿场所的宣传“窗口”作用 一要合理引导,综合利用标准化、奖惩、品牌建设等手段,推动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精品酒店、文化主题旅游酒店、主题民宿等旅游住宿场所,深入挖掘文化精髓,提升住宿业文化内涵,积极传播时代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旅游服务环境。(责任科室:监管科) 二要从严查处,对旅游住宿单位的营销网站、APP、微信公众号、营销展架以及其他各类宣传广告实施常态化排查,坚决查处开展或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损害国家利益、伤害民族感情、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行为。(责任科室:监管科、服务中心) 请各相关科室按照分工制定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工作方案,要内容具体、措施有力、步骤清晰、时限明确,确保工作效果,于11月7日前将方案报人教科[email protected]汇总, 12月15日前向省里报送工作总结。

  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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