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3月26日),曹銳、丁鳳辯護律師李仲偉、馮延強告訴新京報記者,2019年12月1日,甘南縣法院曾組織庭前會議,其間,曹銳夫婦的辯護律師提出變更管轄,要求甘南縣檢察院迴避。新京報訊2018年10月12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甘南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曹銳、丁鳳夫婦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原標題:黑龍江夫婦“敲詐勒索政府案”發回重審,被指定異地管轄)

新京報訊2018年10月12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甘南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曹銳、丁鳳夫婦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一審判決後,兩人提出上訴。之後案件發回重審,檢方變更罪名爲尋釁滋事罪。今日(3月26日),新京報記者從兩人的律師處獲悉,案件被指定異地管轄,改由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管轄。

黑龍江夫婦敲詐勒索政府案重審 被指定異地管轄

曹銳、丁鳳和兩個兒子的合影。新京報記者 趙朋樂 攝

今日(3月26日),曹銳、丁鳳辯護律師李仲偉、馮延強告訴新京報記者,2019年12月1日,甘南縣法院曾組織庭前會議,其間,曹銳夫婦的辯護律師提出變更管轄,要求甘南縣檢察院迴避。會後,辯護律師及家屬一直在等待消息。

3月中旬,曹銳弟弟打電話向甘南縣法院詢問案件進展,得知案件已被移交出去。昨日(3月25日),馮延強律師得到確切消息,龍沙區檢察院已於1月20日受理該案。隨後,馮延強律師與龍沙區檢察院負責該案的檢察官取得聯繫,對方表示案件還未起訴到法院。

今日,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檢察院電話,無人接聽。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2年以來,因成立出租車公司、停車場土地出讓金等事宜,曹銳夫婦至少29次到北京上訪。黑龍江省甘南縣國土局、運管站等單位輪流派幹部進京接訪。2017年10月,曹銳、丁鳳夫婦因上訪被控制。

2018年10月12日,曹銳、丁鳳兩人被甘南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一審法院認爲,曹銳、丁鳳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年來數次到北京非指定地點上訪爲要挾,強行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一審宣判後,兩人均提出上訴。

2019年4月22日,原定於2019年4月23日9時,在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二審被取消。 2019年5月17日,曹銳夫婦家屬收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案件又被髮回重審。2019年8月21日,甘南縣檢察院將兩人的敲詐勒索罪名變更爲尋釁滋事罪。

俞昌宗 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趙朋樂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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