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國早報·廣西雲客戶端3月27日消息,近日,廣西北海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行賄罪對北海市銀海區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原主任謝某鋒等人依法提起公訴。爲在土地租賃到期之前獲得補償,葉某河與被告人謝某鋒共同商謀,由葉某河負責對鱉場地上附着物進行部分改造、修建,謝某鋒負責設法在土地租賃期滿前將鱉場納入政府徵收範圍,待獲取補償款後兩人平分。

原標題:涉嫌貪污上億徵地補償款,廣西北海一區徵地辦原主任被公訴

南國早報·廣西雲客戶端3月27日消息,近日,廣西北海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行賄罪對北海市銀海區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原主任謝某鋒等人依法提起公訴。南國早報記者獲悉,被告人謝某鋒夥同他人涉嫌貪污徵地補償款達1.16億餘元,行賄700萬元。

今年43歲的謝某鋒是廣西北海人,曾先後任北海市土地房屋徵收辦公室幹部、政策法規科副科長,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職。

2016年7月1日,被告人葉某河指使他人以張某平的名義承包了北海市銀海區慶豐養殖場的317.5畝養鱉場。爲在土地租賃到期之前獲得補償,葉某河與被告人謝某鋒共同商謀,由葉某河負責對鱉場地上附着物進行部分改造、修建,謝某鋒負責設法在土地租賃期滿前將鱉場納入政府徵收範圍,待獲取補償款後兩人平分。

隨後,謝某鋒和葉某河多次找人幫忙,協調將上述鱉場土地納入北海市土地徵收範圍。與此同時,爲獲取高額地上附着物補償款,謝某鋒違規將該鱉場地上附着物的評估工作指定給不符合資質的公司,並要求按照1.2億元的標準進行評估。

爲掩蓋兩人騙取地上附着物徵收款的事實,謝某鋒、葉某河還指使鄭某賀、陳某海等7人簽訂共同經營鱉場的虛假合作協議,並讓鄭某賀冒充鱉場的合夥人與銀海區徵地辦、評估公司等單位對接徵收事宜。之後,謝某鋒依照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評估明細表,確定該鱉場地上附着物補償價值,並挪用銀海區徵地辦公室土地儲備債券資金支付了補償款1.16億餘元。

2020年1月,北海市海城區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根據北海市監委指定,海城區監委對銀海區政府土地徵收管理辦公室主任謝某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調查,謝某鋒在擔任銀海區政府土地徵收管理辦公室主任期間,夥同他人騙取徵地補償款後,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掩蓋事實真相,企圖對抗組織調查。除涉嫌貪污犯罪外,謝某鋒爲謀取不正當利益,還夥同他人給予國家工作人員7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行賄犯罪。

根據有關規定,謝某鋒被開除公職,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嫌犯罪問題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司法機關。

記者瞭解到,目前,該案已移送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來源:彭慶/南國早報·廣西雲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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