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随便使用医保卡?医保卡使用新政通知

最近有人来咨询小编关于医保卡的一些问题,大家都知道医保是社保的其中一种,属于全民性质的社会福利,我们缴纳了医保之后,就可以享受医院看病治疗、买药等医疗花费报销的待遇。并且医保卡中的钱可以用来直接缴纳医药费用,我们在药店买药的时候也可以直接用医保卡来买单。

但是对很多人来说,医保卡不仅仅是医保卡,还是购物卡、银行卡、信用卡可以用来购买日常物品、刷卡、套现…甚至还乐于助人的借给亲戚朋友。但是小编提醒大家这些行为都属于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出借、转让或恶意使用医保卡,丢失应及时挂失,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要承担法律责任。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转借他人使用或其他不当行为而致的损失将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不过,近年来各省市的医保政策都有所更新。

四川省于2019年3月1日,实施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医保个人家庭共济政策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职工本人使用外,扩大到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使用,意思也就是说个人账户里的钱,可在家庭成员内部互相使用,这就是共济。并且只要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面有钱,就可以用来支付本地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住院、体检、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家庭医生那些费用了。

例如,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如果生病住院,住院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报销。需要自己承担的自费部分,可以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子女的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在原使用基础上扩大到统筹区内支付挂号费、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支付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政府部门开展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省内定点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

除四川之外,目前浙江、重庆、哈尔滨、广西、南昌、青岛、郑州、柳州、漳州、镇江、宁波、厦门、常熟等省市也已在推行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用的政策,但是各省市根据政策的不同,报销的范围也会有部分的不同。

例如深圳市,2018年实施了“家庭通道”,即一档医保的账户余额超过一定额度可以给家人用。一档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2018年度为5008.65元)超过部分就可以为其已参加深圳医保的父母、配偶及子女支付一些指定的医疗费用。

使用“家庭通道”的前提是:进行社保卡家庭成员关联、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必须为零或无个人账户,就医时只刷被授权人的社保卡即可使用授权人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看出深圳相较于四川等省份的家庭共济政策又有所不同了,虽然都是家庭成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但是深圳对账户的金额是有要求的,并且对被授权人也有一定的条件才能使用。

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庭通道这样的政策,对他们的生活有巨大的帮助。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可进行医保账户共济的省市地区范围会越来越大,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真正做到利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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