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文化和旅遊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文化和旅遊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蛻化變質,自甘墮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會風會紀,搞封建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紀律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在風景名勝區豪華裝修別墅用於接待,收受禮金、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宴請、旅遊活動安排;無視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在項目規劃調整、辦理用地手續等方面爲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陳波 資料圖

陳波簡歷

陳波,男,漢族,1966年3月出生,廣東新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2年12月起歷任樂昌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

2006年9月任韶關市政府副祕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

2009年12月任韶關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2月任韶關市委祕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4月任韶關市委祕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

2011年12月任韶關市委常委、祕書長;

2012年9月任韶關市委常委、祕書長兼丹霞山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3年8月任韶關市委常委、副市長兼丹霞山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4年9月任韶關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6年12月任韶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7年3月任韶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新豐縣委書記;

2017年6月任韶關市委副書記、新豐縣委書記;

2018年7月任省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0月任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9年11月被免去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職務;

2020年1月被免去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職務。

(原題爲《省文化和旅遊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劉雨欣 本文來源:南粵清風 責任編輯:劉雨欣_B12060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