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自2014年起,刘某纠集肖某成、马某、侯某彬等一批刑满释放人员为骨干,豢养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为“马仔”,勾结雇佣晏某海等团伙,逐渐形成一个规模较大、人员稳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日前,醴陵市人民法院对刘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日前,醴陵市人民法院对刘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影响大、范围广,涉案人数超百人。

据了解:自2014年起,刘某纠集肖某成、马某、侯某彬等一批刑满释放人员为骨干,豢养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为“马仔”,勾结雇佣晏某海等团伙,逐渐形成一个规模较大、人员稳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刘某的引导下,该组织以直接开办或合伙参股的方式在株洲经营KTV、茶餐吧、物业公司、发廊、洗沙场等经济实体或项目,以组织势力保证其运转。

2018年11月23日,接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线索,醴陵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114名精干警力昼夜攻坚。通过循线深挖,民警了解到,该组织成员长期盘踞在株洲市芦淞区、天元区,并掌握其数十条涉嫌违法犯罪的具体案件线索,逐一摸清基本脉络和涉案事件。

此后,警方一方面加大对已到案成员的审讯力度,全面了解其组织架构、规模、层级和成员详细信息;另一方面继续开展在逃成员抓捕工作。经后续侦查,警方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起。今年4月1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组织卖淫、职务侵占、赌博、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四十六万元,另多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该黑恶势力团伙中的晏某海等人恶势力团伙案和何某锋等人恶势力团伙案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判决。

来源/醴陵发布

编辑/王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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