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瞭解:自2014年起,劉某糾集肖某成、馬某、侯某彬等一批刑滿釋放人員爲骨幹,豢養一批社會閒散人員爲“馬仔”,勾結僱傭晏某海等團伙,逐漸形成一個規模較大、人員穩定、層級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日前,醴陵市人民法院對劉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

出重拳、掃黑惡、保平安。日前,醴陵市人民法院對劉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該案影響大、範圍廣,涉案人數超百人。

據瞭解:自2014年起,劉某糾集肖某成、馬某、侯某彬等一批刑滿釋放人員爲骨幹,豢養一批社會閒散人員爲“馬仔”,勾結僱傭晏某海等團伙,逐漸形成一個規模較大、人員穩定、層級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劉某的引導下,該組織以直接開辦或合夥參股的方式在株洲經營KTV、茶餐吧、物業公司、髮廊、洗沙場等經濟實體或項目,以組織勢力保證其運轉。

2018年11月23日,接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線索,醴陵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抽調114名精幹警力晝夜攻堅。通過循線深挖,民警瞭解到,該組織成員長期盤踞在株洲市蘆淞區、天元區,並掌握其數十條涉嫌違法犯罪的具體案件線索,逐一摸清基本脈絡和涉案事件。

此後,警方一方面加大對已到案成員的審訊力度,全面瞭解其組織架構、規模、層級和成員詳細信息;另一方面繼續開展在逃成員抓捕工作。經後續偵查,警方先後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00餘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9起。今年4月1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劉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組織賣淫、職務侵佔、賭博、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處罰金四十六萬元,另多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該黑惡勢力團伙中的晏某海等人惡勢力團伙案和何某鋒等人惡勢力團伙案已於2019年12月31日判決。

來源/醴陵發佈

編輯/王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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