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发布平台“温岭发布”于今日发布一则消息,原文如下:

2018年12月1日18时许,我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在箬横浦岙路段调查环境违法案件时,陈奔(男,30岁,温岭人,温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拖行,不幸牺牲。

截至2018年12月1日21时50分,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王某某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温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8年12月2日

陈奔,出生于1988年,2013年进入浙江省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工作,2015年3月至今担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2015年-2017年,在温岭市环保局年终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个人,大溪环保中队被评为局先进单位。2017年获得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周六(12月1日)晚上6时,牺牲在执法一线。

来源:温岭发布

编辑:田

更多精彩,请关注中国环境APP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版权声明

中国环境报社旗下媒体包括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杂志、中国环境APP、中国环境网、中国环境新闻微信、中国环境新闻微博等。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制止非法转载行为,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凡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等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须事先取得中国环境报社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和转载,且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同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中国环境报社支付版权费用。

2、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对于侵权行为,中国环境报社将予以警告。

3、对于警告无效者,中国环境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举报。

侵权举报联系电话:010-67112822

中国环境新闻投稿[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