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已經進入最後一個月,對於很多人來說,有些事再不做就真來不及了。12月份,都有哪些事是必辦的,哪些是可以選辦的。

城鎮居民醫保繳費12月20日前完成

以太原市爲例,太原市2018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繳費12月20日截止。

繳費標準:

增加40元,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而且統一繳費標準,不再區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享受待遇:

參保繳費成功之後,將在2019年的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之間享受居民醫保,標準還是每年普通疾病最高能報銷7萬元,特殊大病每年最高能報銷40萬元。

一定要在規定的繳費日期之前完成,否則錯過規定日期,居民就不能享受政府財政補貼。其實除了本人應該繳納的220元之外,財政給每位居民補貼490元,如果錯過日期,雖然同樣可以參保,但是不能享受補貼的話,那麼居民就要繳納220元以及自己來負擔財政補貼的490元,一共要繳納710元才能享受居民醫保。往年就有居民因爲錯過了繳費時間,而不得不自己全額出資來參保的情況。

旅遊等各類年票要在12月31日前使用

各類旅遊年卡的有效期一般爲當年,也就是說今年的旅遊年卡有效期會在2018年12月31號截止,過期作廢。所以手上有各類旅遊年票、年卡之類的就要抓緊這最後一個月的黃金期,合理出行。

財務報銷多在12月中旬前完成

年底是財務部門最爲忙碌的時間,所以需要報銷的一般是趕早不趕晚。爲確保順利報銷,請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報銷各項費用必須提供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取得原始憑證時注意辨別真假,虛假的原始憑證不能作爲報銷憑據。第二,報銷發票必須要蓋有稅務局的監製章和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同時發票上稅號等信息必須完全正確。第三,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而開具的國家統一套印行政事業收據可以報銷,比如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財政部門監製收款收據和軍隊總後勤部監製的收款發票,其他的收據一律不得報銷。第四,所有發票必須是真實的,虛開發票、虛開發票日期不光報銷不了,還有可能觸犯法律。

這些事不用在年底“湊熱鬧”

年底不少車主辦理車駕管業務,有的着急清分、審駕照,有的則是急着趕在年前審車、換證。這些業務真的需要在年底辦完嗎?

其實,許多車駕管業務並不是按自然年爲一個週期計算的。按照公安部令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是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因此廣大車主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辦理時間,沒必要非在年底前“湊熱鬧”。

此外,駕駛人還可以通過下載手機APP“交管12123”,註冊綁定車輛、駕駛證,點擊APP頁面“我的違法”進行查詢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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