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召開第四屆理事會第8次會議,根據國務院、證監會關於提名王建軍爲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理事長(副部長級)人選的決定,經履行相關法定程序,選舉王建軍爲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理事長。

2020年,是一個特殊的年份,這是深圳特區設立40週年,是深交所建所30週年,也可能是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元年。作爲一個證監繫統的“老兵”,王建軍將如何帶領深交所完成這項資本市場重大改革,值得期待。

在證監繫統內工作逾20年

現年52歲的王建軍,在證監繫統內工作已逾20年。

王建軍自1997年4月起在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工作,隨後在證監繫統內歷任多個重要崗位。2016年4月,王建軍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今年2月,出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

2019年9月29日,深交所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吳利軍出任光大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此後,深交所完成首隻衍生品滬深300ETF期權上市、與巴交所簽署技術輸出協議、根據新證券法制定優化規則體系“施工表”等重要工作,均由王建軍主持。

2019年11月26日,深交所與巴基斯坦證券交易所交易與監察系統升級項目簽約儀式在深圳舉行,開啓我國證券技術系統走出國門先河。

圖片來自深交所

2019年12月23日,深交所推出滬深300ETF期權。“滬深300ETF期權的上市,對於深交所增強直接融資、資產配置與風險管理‘三位一體’平臺功能具有重要意義,爲深交所改革發展增添了新的動力。”王建軍說。

3月1日,深交所表示,經與新證券法逐條比對研究,梳理出涉及推進證券發行註冊制改革、上市公司監管、債券監管、交易監管等方面近50件規則需修改或制定,並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新情況,對另外40餘件規則提出清理意見,彙總形成“立改廢”清單。力爭到2020年底,實現規則體系與新證券法的無縫銜接。

曾建言加大欺詐發行處罰力度

王建軍另一個廣爲人知的身份是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擔任人大代表期間,他多次提議,大幅提高欺詐發行違法成本。

2018年兩會期間,王建軍建議,要提高對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的處罰標準,並從嚴審判。“建議高法、高檢推動刑法的修訂,把欺詐發行的最高刑期提高到無期,同時把罰金大幅提高。”

2019年兩會期間,王建軍建議,建立“先賠後罰”機制,大幅提高欺詐發行刑期及罰額,並提交兩份議案,一個是《關於修改證券法,建立證券市場違法主體向受損投資者返還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制度的議案》,另一個是《關於修改刑法,將欺詐發行犯罪刑期增至無期,重罰參與合謀的中介機構的議案》。

這一思路在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中得以體現。新證券法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責任、誠信記錄等方面,全面、大幅提升違法成本。同時,擴大違法行爲、違法主體的認定範圍,明確先行賠付、訴訟代表人等制度,鼓勵投資者舉報違法違規行爲。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備受關注

新證券法明確,全面推行註冊制,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爲“具有持續經營能力”。這爲創業板實行註冊制掃清制度障礙。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及,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註冊制改革。

“註冊制改革萬衆矚目,務期必成。通過註冊制改革,放寬前端准入,對搞活市場大有益處。”王建軍此前表示,“科創板設立、註冊制推出是對資本市場的制度再造,這需要逐步推進,先從上海開始推進。上海成功以後,一定會在其他板塊推開。創業板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改革已經不遠了。”

深交所在2020年新年致辭中表示,將推進落實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加強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雙區”建設,加快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提高板塊覆蓋面和包容性,增強服務新經濟能力。

王建軍簡歷:

1997年4月起在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工作。

2001年4月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綜合處副處長。

2003年5月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綜合處處長。

2005年3月任中國證監會雲南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7年12月任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2012年4月任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2年12月任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

2014年7月兼任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證券期貨研究院院長。

2015年3月任中國證監會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

2016年4月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20年2月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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