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報告

基金管理人: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報告出具日期:2018年10月29日

清算報告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0日

一、基金簡介

1、基本情況

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系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6]1948號文件《關於准予新華鑫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註冊的批覆》批准,由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爲管理人,於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向社會公開募集,首次募集資金總額285,601,942.89元, 其中募集資金產生利息30,178.50元,並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瑞華驗字[2016]01360074號驗資報告予以驗證。2016年10月26日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爲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存續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爲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爲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爲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覈准上市的股票)、權證、債券資產(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現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爲:股票投資佔基金資產的比例爲0-80%,中小企業私募債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高於20%,權證投資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爲 0-3%,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爲:滬深300指數收益率×60%+中國債券總指數收益率×40%。

本基金從2018年10月22日起進入清算期,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並由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

2、清算原因

根據本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備案中“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的約定:“《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 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 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 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將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入清算程序並終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截至2018年10月17日,本基金已出現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的情形,已觸發基金合同中約定的基金合同終止條款。根據基金合同有關約定,本基金將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程序進行財產清算並終止,且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3、清算起始日

根據《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於2018年10月22日起進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爲2018年10月22日。

二、清算報表編制基礎

本基金的清算報表是在非持續經營的前提下參考《企業會計準則》及《證券投資基金會計覈算業務指引》的有關規定編制的。自本基金報告截止日起,資產負債按清算價格計價,停牌股票的清算價格按報告截止日的公允價值計價。由於報告性質所致,本清算報表並無比較期間的相關數據列示。

三、財務報告

資產負債表

會計主體: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報告截止日:2018年10月21日

單位:人民幣元

注:報告截止日2018年10月21日,基金份額淨值1.0656元,基金份額總額6,052,941.93份。

四、清算情況

1、清算期間的清算損益情況

注1:利息收入系以當前適用的利率計提的自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9日止清算期間的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及交易保證金的利息。

2、資產處置及負債清償後的剩餘資產分配情況

3、停止運作後的清算損益情況說明

本基金於2018年10月22日起進入清算期,截至2018年10月29日,經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託管人確認,本基金託管賬戶銀行存款餘額共人民幣5,265,064.90元,備付金50,052.79元,保證金33,262.56元,應收利息3,750.30元,股票投資1,402,619.02元。管理費、託管費、交易費用、預提費用(信息披露費用、審計費用)等負債335,390.27元,基金淨資產6,419,359.30元。

其中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投資1,402,619.02元,該金額爲本基金持有的報告截止日仍然停牌,或因老股東轉讓而無法變現的股票“中天金融(000540),英可瑞(300713)”,中天金融(000540)股票報告截止日估值金額爲採用“指數收益法”計算的金額,具體詳見基金管理人於2018年1月18日發佈的《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長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中天金融)》。英可瑞(300713)因老股東轉讓配股,自2017年12月25日起按照流動性折扣估值,具體詳見基金管理人於2017年12月22日發佈的《關於旗下基金調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基金報告截止日(2018年10月21日)持有的停牌股票明細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結束日(2018年10月29日),本基金所持上述停牌股票未復牌。由於該股票復牌可變現的時間尚不確定,因此待本基金所持該停牌股票復牌變現後,將實際變現金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因上述兩隻股票復牌時間和變現金額存在不確定性,因而最終有可能無法按照清盤報告中淨值予以清盤,實際清盤淨值以所持股票全部復牌爲準。

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約定以及《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如因持有停牌證券暫時無法變現的,本基金將先以已變現基金資產爲限進行分配,待停牌證券復牌並全部變現後進行再次分配。考慮到本基金清算的實際情況,在清算期間產生的律師費等清算費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的銀行存款應收利息均爲預計金額,可能與實際發生或支付金額存在差異,支付時以銀行實際結算金額爲準。清算過程中各項利息及費用與實際結算金額的尾差由管理人承擔。

五、備查文件

1、備查文件目錄

(1)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審計報告

(2)關於《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報告》的法律意見

2、存放地點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處

3、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營業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複印件

投資者對本報告書如有疑問,可諮詢本基金管理人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華鑫銳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2018年10月29日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