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於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其他人員,按照省級及省級以上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取得的臨時性補貼和獎金也都不計入工薪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按照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勵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貼和獎金都不計入工薪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原標題:湖北:抗疫醫務人員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

新京報快訊 4月13日,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召開第72場新聞發佈會,介紹湖北省落實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助力復工復產的相關工作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吳明喜表示,對於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個人所得稅。按照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勵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貼和獎金都不計入工薪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對於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其他人員,按照省級及省級以上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取得的臨時性補貼和獎金也都不計入工薪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吳明喜表示,同時考慮到這些人員都還在防治工作一線,爲切實減輕有關人員及其單位的負擔,以上這些人員在取得臨時性工作補貼和獎金,支付單位不需要申報,只需要將發放人員名單和金額留存備查即可。

杜碩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杜碩_NB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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