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陽:成功調解一起故意傷害案

圖爲長陽縣檢察院辦理的一故意傷害案調解現場

本網訊(通訊員 田甜)近日,長陽縣檢察院成功調解一起由鄰里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案,經本院兩次調解,案件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該院經審查認爲,犯罪嫌疑人覃某某犯罪情節輕微,案發後已賠償被害人損失,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法對覃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2018年8月31日22時許,家住本縣漁峽口鎮板凳坳村的村民覃某某認爲被害人楊某某在自家屋外播放音樂影響其休息,遂來到楊某某家門口與其理論,兩人因言語不和,覃某某當場將楊某某隨身的收音機摔壞,隨後兩人發生拉扯,拉扯中覃某某將楊某某從階沿上拉滾至階沿外公路上,導致楊某某受傷。經鑑定,楊某某因外傷致右側胸部第9、10根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該院在審查起訴中查明,覃某某和楊某某兩家不僅是左右近鄰,更是近親關係,在本案發生前,兩家因生活瑣事已經積累了較深的誤會和隔閡,而本案引發了兩家矛盾的進一步升級,考慮到本案系鄰里糾紛引起,雙方均存在過錯,且案件雙方都已是年過花甲的老年人,爲落實“以人民爲中心” 的司法理念,促進雙方矛盾儘早平息,承辦檢察官先後兩次來到案發地,耐心傾聽雙方訴求,並做了大量的釋法說理工作。經反覆疏導和調解,積極和雙方主要家庭成員溝通,覃某某和楊某某兩家人又坐到了一起,敞開心扉聊起了昔日的點點滴滴,並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覃某某向楊某某真誠道歉,賠償對方醫藥費5000元,並當場兌付,楊某某也表示放棄追究覃某某的刑事責任。

調解結束時,被害人的兒子主動從賠償金中拿出 500元塞到覃某某手中,“伯伯,這個錢您拿着,雖然事情已經發生了,但我們還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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