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羅**醉酒狀態駕駛機動車,未能及時發現對方電動車並採取有效措施,其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之規定。”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3月29日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對今年2-3月因

嚴重交通違法

被吊銷駕駛證人員予以曝光。

據瞭解

2020年2-3月吊銷駕駛證78本

其中終身禁駕1人

吊銷駕駛證10年1人

吊銷駕駛證5年56人

吊銷駕駛證2年20人

2020年2-3月終身禁駕人員名單

序號

姓名

準駕車型

檔案編號

吊銷原因

日期

時限

1

吳天平

C1

360100365094

逃逸

2020.01.17

長期

2020年2-3月駕駛證吊銷10年人員名單

序號

姓名

準駕車型

檔案編號

吊銷原因

日期

時限

1

徐光煜

C1

360101178126

醉駕.營運車

2019.09.23

十年

2020年2-3月駕駛證吊銷5年人員名單

序號

姓名

準駕車型

檔案編號

吊銷原因

日期

時限

1

吳非

C1D

360100110557

醉酒駕駛

2020.01.07

五年

2

鄒超

B2

360101187197

醉酒駕駛

2020.01.08

五年

3

袁勤國

C1

360101347701

醉酒駕駛

2020.01.09

五年

4

胡芳林

C1

360100512950

醉酒駕駛

2020.01.08

五年

5

劉志堅

A2D

360101033661

醉酒駕駛

2020.01.17

五年

6

王文王

C1

360101520581

醉酒駕駛

2019.10.11

五年

7

王榮貴

C1

360101291714

醉酒駕駛

2019.10.28

五年

8

盛陽福

C1

360102897499

醉酒駕駛

2019.10.28

五年

9

喻耀華

A2

360100111634

醉酒駕駛

2019.09.23

五年

10

李清

C1

360100465139

醉酒駕駛

2020.01.22

五年

11

龔海平

A2

360100501511

醉酒駕駛

2019.09.24

五年

12

廖志兵

C1

360101813844

醉酒駕駛

2019.09.23

五年

13

程志強

C1

360101269227

醉酒駕駛

2019.10.09

五年

14

李老頭

C1

360102797412

醉酒駕駛

2019.10.11

五年

15

吳曉波

C1

360102240310

醉酒駕駛

2019.10.09

五年

16

劉紹華

C1

360101176117

醉酒駕駛

2019.12.19

五年

17

萬俊

A2

360100308164

醉酒駕駛

2020.01.09

五年

18

羅成

C1

360102246575

醉酒駕駛

2020.01.14

五年

19

符劍鋒

C1

360100020337

醉酒駕駛

2020.01.13

五年

20

徐陽明

C1

360103848569

醉酒駕駛

2020.01.06

五年

21

熊順玖

C1

360101042875

醉酒駕駛

2020.01.08

五年

22

徐麗鋒

C1

360101761514

醉酒駕駛

2020.01.14

五年

23

鄧斌

C1D

360100071379

醉酒駕駛

2020.01.17

五年

24

餘建平

C1

360102950957

醉酒駕駛

2019.12.24

五年

25

陳洪

C1

360101058116

醉酒駕駛

2019.10.21

五年

26

梁宏金

C1

360101222794

醉酒駕駛

2020.01.17

五年

27

蔣飈

C1

360100089472

醉酒駕駛

2020.01.10

五年

28

餘飛

C1

360101192003

醉酒駕駛

2020.01.17

五年

29

汪偉偉

C1

360101168481

醉酒駕駛

2019.09.27

五年

30

朱安國

C1

360101110307

醉酒駕駛

2020.01.16

五年

31

鍾子毅

C1

360101325629

醉酒駕駛

2020.01.16

五年

32

勒三文

C1

360100340913

醉酒駕駛

2020.02.18

五年

33

龔井崗

C1

360101911561

醉酒駕駛

2020.01.13

五年

34

程捷

C1M

360100379929

醉酒駕駛

2019.05.20

五年

35

周兵

C1

360101525775

醉酒駕駛

2020.02.11

五年

36

鮑若霆

C1D

360100201651

醉酒駕駛

2020.01.02

五年

37

李波

C1

360103055658

醉酒駕駛

2020.01.10

五年

38

餘沃敏

C1

360101412388

醉酒駕駛

2020.01.21

五年

39

李劍

C1D

360100386487

醉酒駕駛

2020.02.20

五年

40

程選

C1

360100399654

醉酒駕駛

2019.8.29

五年

41

李琳

C1

360102154563

醉酒駕駛

2019.11.04

五年

42

熊小毛

A1A2

360100611674

醉酒駕駛

2020.03.09

五年

43

崔剛剛

C1

360101432576

醉酒駕駛

2019.08.14

五年

44

姜兵

C1

360102356748

醉酒駕駛

2019.07.18

五年

45

蔣卿

C1

360101102169

醉酒駕駛

2019.08.14

五年

46

鵬程裕

C1

360102789320

醉酒駕駛

2019.09.26

五年

47

朱志凱

C1

360100783765

醉酒駕駛

2019.11.18

五年

48

章海

C1

360102390012

醉酒駕駛

2019.10.21

五年

49

劉麗麗

C1

360101451418

醉酒駕駛

2019.12.06

五年

50

黃慶

C1

360100482653

醉酒駕駛

2019.05.13

五年

51

付小華

D

360100733094

醉酒駕駛

2019.06.13

五年

52

李新國

C1

360102386451

醉酒駕駛

2019.11.04

五年

53

雷曉勇

B2D

360101458077

事故.逃逸

2019.12.05

五年

54

萬振鵬

C1

360101593174

醉酒駕駛

2020.01.13

五年

55

李勇

C1D

360101362893

醉酒駕駛

2019.10.28

五年

56

姚志融

C1

360104022228

醉酒駕駛

2020.02.19

五年

2020年2-3月駕駛證吊銷2年人員名單

序號

姓名

準駕車型

檔案編號

吊銷原因

日期

時限

1

張春平

C1D

360102308273

超速50

2020.01.08

兩年

2

龔小萬

A2D

360100517052

事故構成犯罪

2020.01.08

兩年

3

張全福

C1

360101212404

二次飲酒

2020.01.17

兩年

4

周鳴慧

C1

360102578063

事故構成犯罪

2020.01.06

兩年

5

宗偉

A2A3

360100309172

二次飲酒

2020.01.16

兩年

6

張玉玲

A2

360100306529

二次飲酒

2020.02.19

兩年

7

勒小輝

C1

360102143370

交通事故

2020.01.20

兩年

8

胡明華

D

360100772902

報廢車輛

2019.07.24

兩年

9

陳小強

D

360100553785

報廢車輛

2019.05.21

兩年

10

魏重生

C3

360100611257

駕照車型不符

2020.02.12

兩年

11

周國超

C1

360101648197

交通事故

2020.02.07

兩年

12

潘志強

B1B2

360100425107

二次飲酒

2019.12.31

兩年

13

胡杏旺

C1

360100456041

二次飲酒

2019.11.18

兩年

14

王戰魁

C1

360101757587

二次飲酒

2019.11.18

兩年

15

魏東英

C1

360102135444

交通事故

2019.12.10

兩年

16

過軍華

C1

360101233744

交通事故

2019.04.30

兩年

17

付文聰

C1

360102543269

二次飲酒

2019.10.28

兩年

18

吳海濤

C1D

360102259956

交通事故

2019.12.19

兩年

19

鄒來龍

C1

360102224144

交通事故

2020.03.11

兩年

20

鍾海衛

C1

360101048529

交通事故

2019.09.25

兩年

南昌交警公佈6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路段

爲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南昌交警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現對2020年3月排查出的6處具有一定安全隱患的路段進行曝光,南昌交警提醒途經車輛注意提高警惕,控制好車速,安全駕駛!

南昌市 道路交通安全 隱患 路段(2020年3月)

序號

單位名稱

道路名稱

隱患路段名稱

1

南昌市紅谷灘區生米鎮

049縣道

中國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X049

2

南昌市紅谷灘區生米鎮

105省道

中國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X049

3

南昌市紅谷灘區生米鎮

長崗村村道

中國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X049

4

南昌市紅谷灘區生米鎮

長崗村村道

中國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長征西路399

5

南昌市高新區

火炬大街

高新五路火炬大街口

6

南昌市高新區

昌東大道

昌東大道艾溪湖四路口


南昌交警曝光3起“酒駕”典型事故案例

爲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整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同時對2020年發生的“酒駕”典型道路交通事故進行梳理並予以曝光,警示交通參與者遵法行駛、安全出行,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法治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一)新建區2020.1.12道路交通事故

實名曝光!南昌78人

實名曝光!南昌78人

2020年01月12日20時40分許,徐**無證醉酒駕駛無號牌“福田五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搭載其妻子陳**、女兒徐**、女兒徐**、兒子徐**在G105國道由東往西行駛。途經G105國道1670KM+62M路段時,與高**駕駛停放在路邊的蘇N11***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的“蘇N0***掛”重型低平板半掛車尾部碰撞,致車輛受損,駕駛人徐**受傷、陳**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徐**無證醉酒駕駛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載客未注意觀察前方情況, 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第五十條:“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高**未在規定地方停放機動車且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青山湖區2020.1.22道路交通事故

實名曝光!南昌78人

實名曝光!南昌78人

2020年1月22日20時06分許,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醉酒駕駛贛JE9***普通二輪摩托車(後載塗**)沿東龍街由東向西駛入上海路,在越中心雙黃線左轉彎向南行駛時,遇由北向南徐**駕駛的贛APK***小型轎車,兩車發生碰撞,造成應**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

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且違反交通標線行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機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之規定;第三十八條“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西湖區2020.2.15道路交通事故

實名曝光!南昌78人

實名曝光!南昌78人

2020年2月15日16時47分許,羅**醉酒駕駛贛A2L***號小車在廣場南路的廣場東路口由南往北行駛時,遇鍾**駕駛電動自行車由西往東行駛,雙方發生碰撞,造成鍾**受傷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羅**醉酒狀態駕駛機動車,未能及時發現對方電動車並採取有效措施,其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之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來源: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李巧

編輯: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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