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13日讯(记者 刘嘉)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计划规定每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我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15个县(市)及齐齐哈尔、大庆市辖区的全部草原实行禁牧。

据了解,我省现有草原310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4%,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作出突出贡献。《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10条规定:“松嫩平原草原和其他已经严重退化、沙化、碱化的草原禁止放牧;松嫩平原以外中、轻度退化的草原实行季节性休牧。”据2018全省草原监测报告显示,我省西部松嫩平原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情况仍很严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草原生态修复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进一步强化草原禁牧制度的落实。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明确要求:松嫩平原的草原禁止放牧。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15个县(市)及齐齐哈尔、大庆市辖区的草原主要分布在我省西部的松嫩平原,集中连片,面积接近我省草原面积的50%,是我省草原保护修复建设的主体。杜尔伯特等15个县(市)是牧业和半牧业县,实施草原禁牧也是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和实施退牧还草项目的具体要求。

据介绍,各级林草部门作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依法依规查处夜牧、盗牧等违规放牧行为。同时,设立禁牧监管资金,专项用于草原禁牧监管工作;利用国家项目资金,加大草原围栏建设力度,积极推进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建立乡村草原管护员队伍,切实承担禁牧监管工作,保障禁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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