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經典港劇《陀槍師姐》劇情不同的是,現實中此前一直沒有女警在執勤時開過槍。

香港一名女警7日在深水埗開槍制服持刀男子,成爲香港歷史上第一名在執勤時開槍的女性警員。

開槍警員是香港史上首名開槍制服疑犯的女警。來源:香港頭條日報網

據香港頭條日報網7日報道,當天早上7時40分,一男一女兩名警員經過深水埗港鐵站大堂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攔查。該男子突然從揹包取出一把長約15釐米的美工刀,並露出刀鋒企圖襲擊女警員。女警員在警告無效後,果斷開槍擊中持刀男子腹部,並最終將其制服。

警方檢獲長約十五釐米的美工刀。來源:香港頭條日報網

資料顯示,香港警隊1951年正式開始招募女警,但當時女警並沒有槍械訓練,也沒有配槍;直至上世紀90年代實行女警配槍的試驗計劃,警隊高層從在職女警中挑選適合人選,她們接受訓練後成爲第一代“陀(粵語有攜帶之意)槍師姐”。1995年1月1日起,所有新招募的女警都必須接受槍械訓練,並配槍執勤。

《陀槍師姐》劇照

與經典港劇《陀槍師姐》劇情不同的是,現實中此前一直沒有女警在執勤時開過槍,只發生過女警佩槍走火事件。香港星島日報網7日介紹稱,當天果斷開槍制服嫌犯的女警員今年31歲,入職5年,半年前調到西九龍機動部隊。開槍後,她已將佩槍卸下交鑑證科檢驗。

開槍的女警(中)其後卸下佩槍,協助同事調查。來源:香港頭條日報網

香港各界對此看法不一。有市民認爲,在車站開槍可能危及其他人的安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則表示,相信女警員在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基於保障人身安全而開槍,是專業和合理的判斷。他關注在人流較多的環境裏開槍,是否出現流彈傷及市民的情況,相信警隊內部會調查。香港警方表示,當時女警感到生命受到威脅,警告無效後開槍,會調查開槍是否符合指引。有報道稱,持刀男子今年55歲,2013年有襲警記錄。

東方日報網7日稱,警隊對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指引。《警察通例》規定,警務人員可在三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執行拘捕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及在犯該等罪行後企圖逃避逮捕的疑犯;平息騷動或暴亂。按照指引,警員在發出口頭警告後,若不能以較溫和武力解決事件,纔可使用槍械。此外警隊訓練時,也會教導警員若開槍阻止疑犯動武,應射向對方軀幹等身體最大面積的部位,絕不應瞄準易致命的部位,例如頭部。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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