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0日下午,撫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一名相關人員在電話中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最近幾日,接到詢問錢永明任職資格的電話確實比較多,“他任職法院院長一職,還是符合任職條件的,錢永明大學的時候學習的是法律專業。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江西黎川縣德勝鎮鎮長錢永明,因一則任職公示公告,引發了外界的關注。

(原標題:江西一鎮長擬任縣法院院長,官方:法律專業畢業符合資格)

新京報訊 江西黎川縣德勝鎮鎮長錢永明擬任當地法院院長,任命引發關注。撫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回應稱,其符合任職條件,目前仍在公示期。

撫州市委組織部任前公示信息。 官微截圖

鎮長將調任法院院長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江西黎川縣德勝鎮鎮長錢永明,因一則任職公示公告,引發了外界的關注。3月27日,撫州市委組織部官方微信公號“撫州微先鋒”對外發布了兩名幹部的任前公示。其中,包括錢永明擬提名爲江西省崇仁縣人民法院院長人選。

“鎮長調任法院院長”一事,引起了部分法律界人士的質疑。有人指出,錢永明被調任法院,掌管司法審判系統,是否具備任職資格,“有待考察”。

30日下午,撫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一名相關人員在電話中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最近幾日,接到詢問錢永明任職資格的電話確實比較多,“他任職法院院長一職,還是符合任職條件的,錢永明大學的時候學習的是法律專業。”

上述受訪者還告訴新京報記者,這項任職決定還在研究中,沒有對外宣佈,目前仍處於公示期,“原法院的院長年齡比較大,要離開職位,所以纔有這種補位的情況。”目前,還在跟法院方面進行溝通、研究中。

針對該項任職決定是否符合相關程序,該名工作人員表示,“已彙報給領導,正在瞭解中。”

任前公示附帶的簡歷信息顯示,2000年9月—2004年6月,錢永明在河海大學法學專業學習。2004年6月—2007年12月,他外出務工,之後又待業半年。2008年6月起,他歷任江西省黎川縣德勝鎮政府公務員、黎川縣政府法制辦科員、黎川縣政府辦副主任、黎川縣政府法制辦主任、黎川縣德勝鎮黨委副書記(正科級)等職務。2017年5月—2017年7月,錢永明擔任黎川縣德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2017年7月至今,他一直擔任黎川縣德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行政專家:任職法院院長應該是法官出身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王靜教授於30日下午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嚴格意義來說,它不是一個行政法問題,主要涉及的是組織、人事方面,《法官法》裏對法官的任職具有一定要求,能任職院長首先也應該是法官出身,這是基本的規定,“因爲法院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機關,對專業等要求較高。”

王靜還具體例證表示,在浙江、上海等地,有做行政複議的人員,是從法院行政庭調來的,他們過去是在法院從事行政複議審判工作的,“從法院被調往行政機關的案例比較多,因爲工作性質比較類似,但是反過來的案例非常少,由行政機關的官員去領導法官,這個印象不深。”

“此外,國家機關管理的相關規定當中,也有涉及人才指導方面的規定,即人才幹部的調用,他是否具備、符合任職條件,還需要具體分析”,王靜指出,鑑於法院比較特殊,對專業性要求較高,要領導法官,對出身應有一定門檻。

韓佳鵬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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