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沭阳住建部门被质疑“装睡”?事关沭阳民生之大事谁也无权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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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沭阳很多群众反映投诉,沭阳很多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存在强行捆绑销售车库车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而沭阳住建部门在接到群众投诉或举报时,多采取“迂回”策略模糊回应,一般采取“查无事实”之类的回应。捆绑销售车库车位问题在沭阳几乎成了众所周知的事情,连沭阳某售楼部导购小姐都说:”沭阳哪家买房都一样,都必须要买车位,我就是做这行的不知道啊?”怎么一到沭阳住建部门这,就“查无事实”了呢?

所谓捆绑销售车库(车位),就是开发商利用手中握有房源的优势,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前必须先购买车库,要求购房者必须先签订车库(车位)购买合同,否则找各种借口不向“不符合条件的的购买者“出售商品房。而购房者为了能买到房子,被迫签订房地产商早就准备好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甚至都会出现”某某自愿购买“字样,实质并非自愿签订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价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沭阳是否大量存在房产商捆绑销售车库(车位)现象呢?

我们先看看听听来自沭阳某小区售楼部导购小姐的现场录音

该小区售楼部不仅捆绑销售地下车库,还捆绑销售自行车库,两项捆绑给购房者多增加近9至15万的压力。

我们看听听大量来自12345沭阳市民的呼声 1

关于沭阳县明厚园小区开发商捆绑销售的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1、问题描述:准备购买沭阳县明厚园小区,售楼处强制捆绑销售地下车位与储藏室,认为不合理;2、诉求目的:要求部门查处开发商违规行为;3、事发时间:2018年11月;4、详细地址:沭阳县明厚园小区。

2

沭阳县明厚源轩府与奥体文景苑开发商存在捆绑销售现象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想购买沭阳县明厚源轩府小区与奥体文景苑小区房屋,称购买明厚源轩府房屋需购买停车位与车库,购买奥体文景苑房屋需购买车库,市民认为开发商存在捆绑销售现象,请处理。

【沭阳县便民服务中心暨12345热线】部门答复意见如下:您好!经县住建局章姓工作人员对现场调查,2018年9月18日  17:26 联系您告知暂未发现强制购买行为,如您能提供有效证明,县住建局局将依据房地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督查整改。同时可与开发企业销售总仲经理联系反映此事,联系方式18036912166。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县住建局电话:0527-808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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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明厚园轩府捆绑车位12万售房是否违法?

变相加价?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2018年7月7日晚上7点左右开始售房,沭阳县明厚园轩府捆绑12万车位,否则不能卖房,2月前车位是7万,如此段时间一个停车位涨5万!造成压力严重超大!6月30日中央七部委到全国30个省市严打房产乱象!沭阳明厚园轩府捆绑天价12万车位,还说是业主自愿买的!现在被坑了,如何维权!房子是房子,车位是车位!强卖车位,钻空子,变相加价,天理难容!请还一个朗朗乾坤的宿迁! 

【沭阳县便民服务中心暨12345热线】部门答复意见如下:你好。2018年7月11日14:53分县住建局房管处工作人员章科长与开发企业联系,经调查,暂未发现捆绑销售行为,如有疑问,你可以前往售楼部,联系销售总仲经理(18036912166)进行反馈,如反映无效,县住建局将根据你提供的违规证明材料介入处理 。咨询电话:808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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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南湖郡小区楼盘捆绑销售

根据多人举报      南湖郡买房子必须要买停车位   不买停车位  房子也不买   本来首付就困难  加上一个停车位10万  真是黑心啊

【沭阳县便民服务中心暨12345热线】部门答复意见如下:您好:县住建局房管处工作人员杨春辉在6月13日上午10时针对您反映的南湖郡小区房子与车位捆绑销售问题,经电话与开发公司联系确认购买房子、车位可根据个人需求购买,不存在捆绑销售问题。同时住建局将安排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有疑问请拨打80818057。 

看到没?捆绑销售问题一到沭阳住建部门回复调查就是”暂未发现捆绑销售行为”,与前边的售楼部小姐录音中说的完全相反,“沭阳现象哪家都一样“,”没有捆绑销售的“,”某某小区捆绑销售的价格比他家还贵“……违法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而且还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真是服了!沭阳这么多人投诉这么多小区存在捆绑销售,面对“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捆绑销售行为,真想好好听听沭阳住建局是怎么想的,更不知道背地里下了“多大功夫”查成了这样令开发商无比满意的结果!

俗话说的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为什么在沭阳大地上有这么多的黑心开发商,为什么在事关人民群众的住房大事上会屡屡上演侵害群众利益为?难道有关主管部门真的没有责任吗?就拿这个被录音捆绑销售的开发商来讲,该小区售楼部是面向所有人的,并没有刻意去隐瞒违法捆绑销售的行为,说是光天化日堂而皇之地违法是一点不为过,为什么沭阳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就是查不到呢?不仅查不到,多少人举报都查不到,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从揭露捆绑销售违法行为的隐蔽性

教你如何维权

强行”捆绑销售车库车位“明明是一种违法行为,为什么好多人在投诉的时候,就是被相关部门“以查无事实”驳回,到最后不了了之了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你没有拿到开发商违法“实证”。因为在售楼部商谈购房事宜时,在你不愿意购买车库车位的情况下,售楼部导购一定会想法设法让你接受“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没有及时留下证据,到最后被开发商强迫签订“车库车位购买合同“时,那反过来,变成了你真的成自愿的了,而这个”合同“反过来又成了开发商证明你是“自愿购买”的实证了,即便是到法院起诉都很难维权的,这样等于给开发商披上“合法马甲”,这恰恰就是黑心开发商的精明之处。所以,对付这类黑心开发商的办法就是,带着一两个你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朋友,然后在现场录音、拍照或录像(录像最好)取证,在发现该售楼处存在强行捆绑销售行为时,就将商谈的全过程记录下来,整个过程要自然,特意问几个关键问题,比如:光买房子不买车库行不行?买车库要多少钱?让售楼导购跟你商谈,然后拍下现场,证据越多越好。最后,即便你不得不买房被捆绑的时候,以后不管你是”起诉“还是”投诉“,黑心开发商会自已找人想方设法求着跪着你将车库钱退给你的,原因很简单,你手中握着他们的”罪证“,如果再跟你硬玩下去,等待他的不仅是”退款“,还有就是巨额罚款及信用惩戒了,如果将录音录像送给媒体并公开出去后,那这家开发商再想好好混下去,就难了。所以,你的维权不仅维护了自已权益,也维护了大众的权益,你是站在道义与法律的至高点。

留下证据与没有证据的差别太大了!

有证据的推演

留下捆绑销售证据(手机录音+拍照或录像 )→被强迫签订车库车位合同(包括定金合同)→交费(到这里开发商捆绑销售就实锤了)→维权(如果法院起诉就是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被强迫,如果是投诉,更快捷,一定会退款,弄不好开发商还要被行政惩罚)→退款(但购房合同部分合法有效)。

没有证据的推演

被强迫签订车库车位合同(但无证据)→维权(到法院起诉证据不足,被驳回,到相关部门投诉,会被“查无实证”驳回,不了了之→无法维权,吃亏自认倒霉。

捆绑销售行为有哪些危害?

一、捆绑销售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捆绑销售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也是包括沭阳住建局发布的严令禁止的行为。

二、捆绑销售行为严重加大了购房者的负担:因为这种行为,严惩侵犯了群众利益。其直接危害性是,严重加大了购房者的购房负担,沭阳一般地下车库的价格一般在8至15万不等,这个价位,再结合高房价,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侵害群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或群体事件,损害公平与正义。

四、住房问题又是民生问题,捆绑销售问题涉嫌变相加价,与国家相关政策相对抗。

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如何治理?

沭阳存在大量捆绑销售行为,但是捆绑销售行为具有表面上的欺骗性,实质在商谈过程中,是公开的,只要想查就一定能查到。

有网友对于打击开发商捆绑销售违法行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一、发布相关行政法规,向社会和开发商传递明确信号。

这一点,沭阳住建局已经做了。详情点击阅读《重磅!不得捆绑销售车位!沭阳房管处严打悟盘惜售、虚假销售、哄抬房价等,违规必处!》 。

二、主动检查,而不是被动应付

任何一个售楼部卖房存在违法捆绑销售行为时,都不会面个体,也无法悄悄进行,肯定是面向大众的公开违法行为,并且各个楼盘的售楼部都是公开的。因此,只要想查就一定能查到,除非没有这样的事发生或者不想查。

有热心网友针对这件事如此发表评论:捆绑销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事关沭阳民生和群众利益的大事,社会反响异常强烈,沭阳有关部门就没有理由治理不好,这个问题治理不好就属于不作为或慢作为的懒政行为,工作要主动,发现问题就要积极解决问题,住房问题有人民群众的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不要等问题出来然后放大了以后,才被动应付,更不要做群众心中的“睁眼瞎”,更不要被大众质疑成相关职能部门个别人与开发商相互勾结,睁一只闭一只眼放纵黑心商人”侵害群众利益“,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执法意识不足、执法思想跟不上、执法水平太差。

一句话,一个地方如果存在大量违法销售问题,那当地的主管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理由。

三、在售楼部门口和醒目位置放置开发商的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书上写清,保证不存在“捆绑销售”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即便和客户签订车库车位销售合同无效,交纳定金的双倍退还,并且约定合同与此承诺条款相冲突的,以公开承诺的为准执行。

四、沭阳住建和物价部门要行成合力

开发商捆绑销售车库车位问题既是住建部门的事,又是物价部门的事,两个部门应当是打击违法行为的两个拳头,形成合力,对开发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开发商知道,只要胆敢做出不法之事,侵犯群众利益,就要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只有这样,在住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丑事自然就会越来越少。举一反三,在其它领域何尝不是这样呢?

沭阳捆绑销售车库车位等违法问题的存在

到底是驴不推还是磨不转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有关部门切不要再装睡了

你觉得呢?

▍ 法律顾问:刘绍康  江苏瀛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 事务所地址:沭阳北京南路41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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