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仍實行錄取照顧政策,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必須填寫市招辦統一編制的《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可從泉州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qzzk.cn/)的中考中招專欄處下載登記表,並辦理證明材料,於5月11日前將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交到就讀學校,逾期視爲自動放棄。

普高招生錄取照顧資格申報須通過嚴格審覈程序,經學校和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覈確認後,照顧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同時,各地各校在公示地點或網上頁面公佈有效的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對舉報和考生申訴要進行調查覈實並妥善處理。建立健全錄取照顧資格審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倒查追責。一經查實,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錄取照顧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普通高中錄取資格,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今年我市普高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共有八項,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在該生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六科錄取總分的基礎上,以加分照顧的形式參加投檔錄取,加分照顧不能累加,僅取分值最高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如下: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執行外交任務或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的軍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20分。

作戰部隊與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病故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獲得中央軍委表彰(含中央軍委機關十五部門、原四總部中,兩個及以上部門聯合表彰)、省級及以上軍地聯合表彰等軍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10分。

除以上兩項規定外的軍人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

獲得省表彰的見義勇爲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時可照顧10分,獲得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爲先進分子或其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

少數民族學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加分。在泉州市區(鯉城、豐澤、洛江)就讀,並具有就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3分;在縣城及縣以下地區就讀,並具有就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

農村獨生女和二女結紮戶,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

“三僑子女”、臺籍學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3分。

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泉參加中考,招生錄取時按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分別給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顧。

來源 | 泉州晚報記者陳士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