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朔方节度使的张齐丘因为兵粮的调配出现问题,以至于导致藩镇所属的军士群情激愤,若非时任兵马使一职的郭子仪竭力保护,这位上任没多久的节度使张齐丘,可能便被这些士兵殴打致死。这种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致使中晚唐时期藩帅与镇卒之间成了典型的“零和博弈”,正因如此,这一时期的藩镇士兵,才会“不反中央而反藩帅”。

而在安史之乱中,成为叛军大本营的河朔藩镇更是如此。似乎,这些藩镇的节度使无时无刻不在试图颠覆唐王朝的统治。但实事求是的讲,藩镇虽然是中晚唐最为严酷的政治痼疾,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就一直以一种叛逆者的姿态存在。

事实上,自安史之乱结束后,唐朝与藩镇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之中,虽然德宗、宪宗等人曾经试图削藩析镇,但并不意味着藩镇与中央之间长期保持着敌对态势。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藩镇内部屡屡爆发的内乱,这些内乱在今人看来或许十分诡异,在人们印象中桀骜不驯的藩镇节度使在此时显得无比弱势,应对稍有不慎,他们就有“举族受戮”的危机。

事实上,这种“以下凌上”的情况出现,与藩镇自安史之乱后逐渐变化的核心矛盾有关。

《资治通鉴》曾经记载了一件在后世看来极为荒谬的事,天宝九年八月,“朔方节度使张齐丘给粮失宜,军士怒,殴其判官;兵马使郭子仪以身捍齐丘,乃得免”。

朔方节度使的张齐丘因为兵粮的调配出现问题,以至于导致藩镇所属的军士群情激愤,若非时任兵马使一职的郭子仪竭力保护,这位上任没多久的节度使张齐丘,可能便被这些士兵殴打致死。

这样的记载,是否与我们印象中桀骜不驯、欺上凌下的藩镇军阀大相径庭?

朔方兵乱中,曾身护张齐丘的郭子仪

事实上,张齐丘失粮造成其判官被将士围殴,仅仅只是这位节度使留存史册的诸多轶事之一。相传,这位朔方节度使的一个偏将,因为担忧自己犯事被其惩罚,于是先下手为强,串联几百士卒准备谋害于他,在这危机关头,叛军却被两个金甲卫士雕像所震慑,只得束手投降,自此,侥幸得还的张齐丘开始“持斋念佛,修未来因”(《酉阳杂俎》)。

这种传说自然只是后人的牵强附会,但是,身为一地藩帅,张齐丘屡遭麾下兵丁欺辱、谋害,却的确见于史册。

张齐丘的遭遇其实并非特例,相反,“杀帅长,大钞劫,狃于利而然也”几乎成了中唐以来,除东南以外几乎所有藩镇兵变的共性。

安史之乱

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代宗僖宗两朝为例,魏博、成德、卢龙等最为动荡的河朔地区藩镇,一共发生大小动乱六十余起,令人觉得有些大跌眼镜的是,这六十余次动荡中,藩镇与唐帝国之间的军事冲突仅仅有十三起。而这十三起冲突中,更是有数起发生于僖宗时代河中节度使王重荣叛乱之时,而除了这一时期外,唐朝中央与河朔一地藩镇,保持了近乎于诡异的和平。

相反,藩镇内部因不满藩帅所作所为而导致的兵变,却一直层出不穷:

“振武节度使彭令芳苛虐,监军刘惠光贪婪。乙卯,军士共杀之”;“秋,七月,浙东军乱,逐观察使李讷。讷,逊之弟子也,性卞急,遇将士不以礼,故乱作”;“节度使康季荣,不恤军士,部下噪而逐之”……

这些叛乱的发生,涉及藩镇内部的军权和财政大权的变动,其结果,往往极为酷烈,作为原先的藩帅,一旦军权为部下所夺,往往阖家被杀,举族受戮,能够得以幸免者,少之又少。

正因如此,清人赵翼才会在自己的《廿二史札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

“秦汉六朝以来,有叛将,无叛兵。至唐中叶以后,则方镇兵变比比而是”。

但这也不免让我们感到有些疑惑,为何在人们印象中桀骜不驯,堪称天生反骨的藩镇兵将,在中晚唐却往往是“不反中央而反藩帅”?

故纸君认为,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点。

唐代前期,所施行的征兵制度是西魏宇文泰创立的府兵制,按照唐长孺先生的说法,这种征兵制度之所以被称之为府兵,是其“军属于府、军民分治”的特点所决定的。

在府兵制推行之前,这种置府收兵的方式便已然在南北朝确立。府兵的管理,由于军府的存在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在动乱年代,这种方式不仅使得士兵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习练武艺,同时还能防止士兵的叛逃乃至彼此串联。

大唐精锐府兵

虽然在这之后,隋朝在开皇十年下令废除军府,将府兵归籍州县(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昼田帐籍,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隋书》),但更加严密的户籍制度,则使得寓兵于农的府兵开始受到州县的直接管控。

可以说,在府兵制的形成和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国家通过军府和户籍,对士兵进行了极为详尽和细致的掌控。

然而,这种掌控却并不适用于募兵制度下的藩镇。

开元二十五年,曾经推行了近二百年之久的府兵制终于因为均田制的破坏而走向衰落。日渐疲敝的府兵们再无力拱卫唐朝日渐广阔的疆域。为此,唐玄宗颁布《命诸道节度使募取丁壮诏》,要求诸道节度使:

“放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任边军者,每岁加于常例,给田地屋宅,务加优恤……”

这份诏令,被视为募兵制在唐代推行的滥觞。

所谓“放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中召募”,便是要求节度使们不必再计较应征者户籍所在,只需按照需求当地招募边军。

如此一来,因为均田制的崩溃而沦落他乡的“浮浪之人”(即所谓的无地客户),得以凭借军籍重新获得生计,原本因为土地资源匮乏而加剧的社会矛盾同样得到了暂时性的缓解,而国家也因此有了较府兵更为充足的兵源。从这一点上来看,募兵制的确有其优异之处。

然而,募兵制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应被忽略。

《孟子》中曾言“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这里跌“无恒心”,并非是对失地农民的刻意贬损,但在古代社会生活的人,生产资料的获取相对困乏,一旦失去土地这一至关重要的容身之所,人们的行为便难以把控。

大量的流民客户被招募至军队,成为远比府兵更加职业的军人,但是对于国家而言,由于他们的成分更加复杂,想要如对待府兵一般对其进行掌控,也就更加困难。

割据藩镇的代表:河北三镇

也正因如此,从募兵制推行之日起,被藩镇所征募的士兵在成份上就已经与往日不同。从之后的事态发展来看,不少动乱藩镇中,拥兵割据的所谓藩帅,其出身皆有着这一特点:

河朔地区最具代表性的三位节度使,魏博军节度使田承嗣,成德军节度使李宝臣还有卢龙军藩帅李怀仙,他们三人有的出身异族,有的自父辈开始便应征入伍,但无论其出身如何,最一致的便是他们皆是以客户身份充任当地节度一职。

魏博、成德、卢龙三镇,即是安史之乱中几乎祸乱天下的所谓“河北三镇”,其节度使皆是出身别地籍贯的“浮浪之人”,这并非是机缘巧合,而是因为这些军镇在漫长的战争中,持续不断的吸收各地游侠、聚盗乃至“无赖子”。而失去土地,只能依靠勇力在乱世谋生的他们,则无疑比那些世代为农的所谓“良家子”更难以控制。

也正因此,这三人才得以在中唐的乱局中,以军功和武力逐杀前任节度,继而成为一地藩帅。而这种个人的因缘际会,也是中唐以来朔方藩镇动乱的一个缩影。

众所周知,安史之乱虽然结束,但由于唐王朝实力大损,因此,曾经为抵抗河朔乱军而设立的诸多藩镇并未因战争结束而裁撤。

相反,由于河朔叛镇直到战争结束依旧存在,朝廷不得不频频设立藩镇来缓解来自北方的军事压力。

从唐朝中后期所存续藩镇的类型来看,除了听调不听宣,甚至还屡屡威胁中央统治的河朔强藩外,还有着用以防止其威胁的中原诸藩,承袭开元十节度体系的缘边藩镇以及东南输税藩镇三种藩镇类型存在。

缘边藩镇的前身:开元十节度

这些藩镇的设立,彼此间有着极为明显的制衡关系。缘边藩镇是开元时期为抵抗外敌对边境侵袭而设立的早期藩镇,随着唐王朝国力的衰弱,中原与吐蕃、契丹等势力的对抗愈发频繁,缘边藩镇开始继承开元时代重兵屯守的态势。

然而,为防止安史之乱的旧事再次爆发,“严饰护疆,以塞虏冲”的中原藩镇同样必须屯以重兵。正因如此,在安史之乱结束后,除了有着输税中央任务的东南藩镇外,河朔、中原乃至缘边藩镇,皆保有了相对强悍的武装力量。

唐朝疆域图

这股力量的存在,既是藩镇对抗内外冲突最为重要的凭据,但同时也是中唐以来藩镇彼此制衡的原因所在。

在这种态势下,安史之乱末期选择归顺的河朔藩镇,虽然尾大不掉,却多半不愿在强敌环伺的情况下直接与中央进行军事冲突。相反,为了防止周边势力举天子大义对其进行讨伐,这些强藩往往需要通过进奏院乃至监军与朝廷联系,以期获得朝廷所颁节度使旌节。

正因如此,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评价道:

“元济岂有滔天之逆志如安、史哉,待赦而得有其旌节耳。王承宗、李师道亦犹是也”。

这里所提到的元济、王承宗、李师道,皆是当时诸位强藩节度。可见,正是由于中唐之后,藩镇与中央维系的这种平衡局面,使得藩镇无法通过武力改朝换代。在这种局面下,其内部的矛盾开始成为藩镇运行期间最主要的矛盾类型。这也是为何到了代宗僖宗两朝,藩镇动乱多出于内的原因。

就像上文所说,因为中唐以来,各地藩镇之间所形成的均势状态,朝廷既无力遏制藩镇割据的局面,但藩镇同样不敢冒大不韪反叛中央,这也是德宗之后藩镇局面逐渐固化的原因所在。

而另一方面,藩镇内部的税收分配矛盾却成功激化了军士与藩帅的冲突。

前文我们提到,由于募兵制的推行,此时的藩镇士兵,已经变为全然以来军饷维持生计的职业军人。正因如此,这些士兵对于军饷的依赖性极重。

作为藩镇节度使,自然需要负责这些士兵军饷的配发。而这也是藩帅与士兵之间矛盾最深层的来源。

唐代中后期,由于藩镇割据局面的存在,无论是名已归顺,实成乱源河北三镇,还是负责维系边地的缘边节度,都因为士兵远超赋税承载极限而面临严重的财政问题。

时人王彦威在其所书《供军图》中曾总结过此时全国兵额:

“起至德、乾元之际,迄于永贞、元和之初,天下有观察者十,节度二十有九,防御者四,经略者三。犄角之师,犬牙相制,大都通邑,无不有兵。都计中外兵额,约九十九万,通计三户一兵。”

“三户一兵”的说法听上去已经最够骇人听闻,但事实上,这还仅仅只是以天下藩镇兵力总数进行的大略上的估算,在河朔军镇中,由于军事压力远高于其余藩镇,因此,其士兵与民户的比例还要更加令人瞠目结舌。

《旧唐书》第一二七卷曾经提到,魏博军(河北三镇之一)的户数与兵数分别为74498与7万,其比例已经无限趋近于1:1,这对于生产力因战乱而屡遭破坏的社会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负担。在这一数字的背后,是已经因兵饷而近乎停滞的藩镇经济。

作为藩帅,他们为了维系自身的独立统治,却又无法裁撤兵员。可以说,“府库蓄积,四方贡献,赡军之外,鲜有赢余”,几乎成为当时所有割据藩镇共同的宿命。然而,这样悬殊的户兵比例,无论节度使如何左支右绌,往往还是无法避免士兵们不满情绪的出现。

而矛盾的激化则又与德宗时代的两税法有关。

为而不能的唐德宗

“因安史之乱导致朝廷赋税为地方截留”,这种说法仅仅只是对中唐乱局的一种概括。事实上,赋税逐渐归于地方,曾经经历了一系列的政治博弈。

起初,由于中唐以来朝廷内部的政治倾轧,中央无力顾及藩镇对于赋税的节流。“边计兵食,置而不议者几十年......率税多少,皆在牧守”。

而到了德宗朝,鉴于地方截留赋税已不可控,朝廷开始推行“两税三分法”,以财赋三分的形式固定地方开支。这并非是朝廷在管无可管之后选择“无奈放弃”,相反,从其“令本道本州各依旧额征税”的说法来看,这其实朝廷为了获得两税三分中“上供”一部而做出的妥协。

自两税法颁行后,节度使可以名正言顺的节流“留州”、“送使”两部分,而朝廷也得以获得已被节流的税源。然而,这些多出的税额自然还是由百姓所承担。这无疑是加剧了赋税的征收难度和地方的社会矛盾。

另一方面,“依旧额征税”的规定虽然在之后并未被完全落实,但是,却依然对节度使加征种种杂税带来了阻力。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的固定使得节度使能够征揽的税款变成了一个定额,一旦因为额外原因造成赋税的紧缩或开销的增大,节度使有时不得不对士兵的饷银进行克扣。

事实上,在《资治通鉴》中,因为藩帅“停废将士,减削衣粮”的原因而酿成的士卒暴乱,占据了藩镇动乱中最大的比例。

从这点来看,士卒以下凌上,藩帅动辄“优奖小不如意,则举族被害”的情况之所以发生,其实是藩镇内部军饷派发和赋税收入矛盾的集中体现,只不过,这种矛盾因两税法的颁行而被明朗化和激烈化。

自安史之乱以来,唐廷与藩镇的关系并未如人们印象一般时刻处于水火不能相容的态势中。相反,随着河朔诸藩的臣服请降,中央与藩镇的关系开始在彼此磨合中走向新的平衡。这自然与我们的常识印象不尽相同。

但是,这种均衡态势的出现,却并非没有代价,一方面,以募兵代替府兵后,高昂的军费损耗致使藩镇不得不通过横征暴敛维系其统治,而另一方面,这种“丰给厚赐,骄宠士卒”的方式依旧不能持久。

安史之乱

随着两税法的颁布,藩镇的税收被逐渐局限于一个固定的范围内,曾经隐于幕后的赋税分配矛盾,进一步被激化。对节度使而言,“以下克上”的危机虽然时刻存在,但以赋税收入“保飨”士卒,也只能坐视其统治日渐失血,而对于士兵而言,雇佣兵制的本质,使得他们必须依靠兵饷才能赖以谋生。这种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致使中晚唐时期藩帅与镇卒之间成了典型的“零和博弈”,正因如此,这一时期的藩镇士兵,才会“不反中央而反藩帅”。

参考文献:

1、《旧唐书》

2、《资治通鉴》

3、《读通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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