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的相關消息一再成爲熱點,恰逢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使得艾滋病防治再次成爲大衆熱議的話題。

據第五屆全國艾滋病學術大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國共發現820756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HIV/AIDS),與2017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4%。僅今年第二季度,我國新發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40104例,其中,性傳播佔93.1%,在這之中,異性性傳播、同性性傳播分別爲27968例和9394例。

數據的增長觸目驚心,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心艾滋病的防範。

然而,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卻發現,竟然有人在惡意傳播艾滋病!

艾滋病患者自曝故意傳播艾滋病

11月初,新浪微博上一個關於“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話題引起熱議。

事件中的“渣男”是一位網名爲“動物無常”的艾滋病病人,而此事之所以被曝光是因爲其在社交平臺上炫耀稱:“成功傳染艾滋給一名大二女孩,過程中成功把她的下體弄破然後摘掉避孕套,這次不中就天理難容了。”

網傳艾滋病患者“動物無常”的聊天截圖

從截圖可以看出,“動物無常”已經不是第一次爲故意傳播艾滋病而與她人發生性關係。他行爲也引起公憤,有人表示,這纔是真正的“惡魔在人間!”

該男子的做法令人震驚,而最可怕的是,小編髮現,這只是惡意傳播艾滋病的冰山一角!

就在該事件引起熱議的幾個月前,一段視頻同樣在新浪微博上被大量轉發,一位男士在與一個女孩發生關係後,告訴女孩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女孩當場崩潰。女孩問男子,“你是不是真的有艾滋?”男子輕描淡寫地說:“我騙你幹嗎?”

2017年,有高校學生在微博爆料稱,該校有人故意隱瞞自己艾滋病毒攜帶者身份,在明知自己攜帶HIV病毒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無保護措施性行爲。

在國內,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

更有人在惡意傳播艾滋病之後,竟然給對方寄去了一套壽衣!

除了通過性行爲惡意傳播,還有人試圖通過血液傳播的方式將病毒傳染給別人!

在國外,這樣的案例也不少。

2014年,肯尼亞一個19歲的女生在感染艾滋後報復社會,導致300多人感染,而她的計劃是至少兩千人。

2017年,英國的一個26歲同性戀小夥,在被自己的同性伴侶感染了HIV病毒後,開始報復社會,在一年的時間內“成功”傳染給了十名男性。

雖然近乎“瘋狂”的案例真實性可能存疑,但背後所暴露的潛在的風險也足夠令人膽寒,對此,小編想說: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卻故意傳染給他人,真的是犯罪!!!

刑法: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重傷)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國《艾滋病防治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目前我國刑法中尚無針對一般主體惡意傳播艾滋病相關罪名的規定,但有傳播性病罪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此外,由於艾滋病是最嚴重的性病,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爲,而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重傷)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於通過血液惡意傳播艾滋病的情況,主要集中於一些非法採集、製作、供應血液及血液製品的人羣。對於這樣的行爲,我國刑法亦設有非法組織賣血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規定:“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情形包括“採集、供應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製作、供應的血液製品含有艾滋病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

此外,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犯法律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最後,惡意傳播艾滋病的行爲,一定會受到法律嚴懲!如果不小心被傳染了艾滋病病毒,在及時阻斷之餘,一定要記得收集好證據並及時報警,按照法律規定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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