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31日傍晚,香港律政司司長以公衆利益守護者身份,向高等法院申請到了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臺,發佈言論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葛珮帆表示,此禁制令將有助止暴制亂,“事實證明,網上煽動暴力的言論推動了近來一系列暴力行動的發生,無論是鼓吹殺警,或是針對中資店鋪的打砸搶燒,都可以看到有人在網上鼓吹煽動。

10月31日傍晚,香港律政司司長以公衆利益守護者身份,向高等法院申請到了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臺,發佈言論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律政司更點名提及香港“連登”討論區和個人通信軟件Telegram 。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

法官高浩文同意律政司一方的陳詞,表明在網上發佈此類煽動他人嚴重傷害或破壞他人財物,本身已屬刑事罪行,法庭有責任在現階段介入,輔助刑事法的執行。頒佈禁令目的之一,是要向公衆發出明確信息,任何人的網上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希望禁令能阻嚇公衆勿再做出有關違法行爲。

網上煽動暴力?禁!香港高院再頒臨時禁制令

“連登”煽暴罪證確鑿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稱,幾個月來“連登”及Telegram等網絡平臺充斥着教人如何製造汽油彈,如何用刀刺死警察或藍絲人士,以及用彈珠或腐蝕性液體傷害他人、甚至破壞他人財物等暴力資訊,對警察和公衆構成了巨大危害。

網上煽動暴力?禁!香港高院再頒臨時禁制令網上煽動暴力?禁!香港高院再頒臨時禁制令

“連登”討論區部分暴力信息:

8月11日,有暴徒在“連登”討論區發帖恐嚇要“伏擊警察”,要“禍及妻兒”,稱一定要“血債血償”。帖文叫囂“不可以輸,只可以不斷升級(暴力),做完就閃”……貼文通篇充斥着恐嚇。

9月6日,近百名暴徒根據“連登”討論區的“起底”信息,在某警員舉辦婚宴的沙田某酒店大叫口號“踩場”,更在酒店外通街亂撒紙錢。

網傳署名“一班CSD職員”的人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撰寫了7條在10月1日暴亂中的所謂襲警技巧,其中第四條提到:若暴徒遇到警察舉槍警告,可嘗試快速用長竹或雨傘擊打警察的手。

10月7日,有人在“連登”討論區發號施令,命所謂的“和理非”白天在網上發功洗“太平地”,要求激進暴徒“休戰”至晚上八時出動各區搗亂,暴徒按指示乖乖執行。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葛珮帆表示,此禁制令將有助止暴制亂,“事實證明,網上煽動暴力的言論推動了近來一系列暴力行動的發生,無論是鼓吹殺警,或是針對中資店鋪的打砸搶燒,都可以看到有人在網上鼓吹煽動。面對煽暴言論及暴力行爲不斷升級,香港已經愈來愈危險。”她指出,禁制令相比現行法例舉證較爲簡單,有助於警方執法,相信對發佈煽暴言論有一定的阻嚇力。

網上煽動暴力?禁!香港高院再頒臨時禁制令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歡迎高等法院頒佈臨時禁制令,認爲這會讓公衆對網上行爲的法律底線有更清晰的認識,“在香港的法律當中,網上行爲,尤其是煽動別人犯法,是要負上刑事責任的。”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最近一些網絡論壇上出現了煽動、組織非法集會和遊行,串聯暴力示威,教網民如何製造燃燒彈和炸彈,教唆割頸殺警,散佈謠言、激化社會矛盾等現象,都已經超越了言論自由的底線,涉嫌煽動罪等犯罪。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以法國、俄羅斯爲例,在鎮壓暴亂與剿滅暴徒的過程中,當局警方與情報部門透過對這些社交平臺的逆向追蹤,往往能夠順藤摸瓜,打破暴徒們“動員-集結-行動”的鏈條結構,效果立竿見影。

網友紛紛點贊支持

Jimmy Lee:全力支持律政司及警隊,無畏無懼絕不向黑暴低頭

Yuen:在外國發生任何動亂,當地政府第一時間封鎖網絡媒體

Horses Sea:希望繼續重招不停出,一招又一招,強硬執法,打到班廢物、賣國賊一世都無得食

希望眼下頒佈的禁制令可以更加高效地止暴制亂,守護美麗的香港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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