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资金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优抚和社会福利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民政优抚和社会福利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200万元,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江西省民政优抚和社会福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社〔2017〕2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并按规定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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