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美国总统特朗普又放出了重磅炸弹,在美国新闻实境节目《Axios on HBO》的独家专访中,特朗普表示他正计划签署行政命令,剥夺出生于美国境内的非公民及非法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权。

“我们是世界上唯一发生这种事的国家:只要某人来这里生个孩子,他的孩子就成为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享受各种好处。这太荒谬了,这种事情必须停止……大家都说必须修宪解决,但你知道吗?其实不必。他们告诉我只要国会立法就可以,而我现在大可通过行政命令来做。”

▲一个孩子在看特朗普总统的演讲。DOUG MILLS/THE NEW YORK TIMES

一石激起千层浪,特朗普的这一番言论在太平洋两岸都引起了不小反响。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此行为堪称荒谬,从现实从法律,一无是处。而对于不少中国人来说,特朗普如果所言成真,那他们赴美生子的打算就要泡汤。

1、什么是出生公民权?

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指凡在美国领土和领地(包括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出生的人都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对应血缘原则,这一国籍原则被称为出生地原则,jus soli(right of the soli),在美国俗称birthright citizenship。

除了父母为外交身份等少数情况,孩子只要在美国出生,那么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特朗普总统声称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这么做的国家,当然这并不准确,根据公开资料,目前世界上有35个国家推行出生公民权,其中就包括美国南北两个邻居:墨西哥和加拿大。

2、美国出生公民权的由来

美国出生公民权的法理依据来源于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美国民众称之为 Citizen Clause。

“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第十四修正案是1861年爆发的美国内战的产物。南北战争之前,南方各州普遍蓄奴,这些黑人是奴隶主的财产,不是公民,当然也谈不上法律保护。1865年内战结束,美国恢复统一后,给予被解放的黑人以公民权成为迫切的问题。

1865年约翰逊总统发表《大赦宣言》并废除奴隶制度。后通过《1866年民权法案》来解决废奴公民身份的问题。其中明确规定了包括获得解放的奴隶在内,“除了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以外,所有在美国出生且非任何外国势力的人”,都是美国公民。

▲红色区域为蓄奴州,内战南方,深蓝色为北方

因为担心《1866年民权法案》保证的公民权会被将来的国会立法废除,或是被法院判定违宪,所以在法案通过后,国会马上就起草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并递交各州批准,整个过程都在1868年完成。

3、华人与美国出生公民权

特朗普总统的威胁并不是出生公民权遇到的第一次挑战。19世纪末排华运动在美流行期间就已经遇到一次考验。

一对中国广东台山夫妇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生下的儿子黄金德(Wong Kim Ark)1894年乘船返回中国探亲,这位餐馆厨师在1895年飘洋过海返回美国时被海关官员拘留。当时的移民局以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中“中国移民无法归化成为美国公民”的理由拒绝他入境并拘留。认为他的父母都是来自中国的移民,尽管他在美国境内出生,但也应该随父母是中国国籍。

▲美国移民局1904年拍摄的黄金德照片

无法入境的黄金德通过“中华公所”的帮助讲美国政府告上了法庭。这起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1898年,大法官们以6票对2票裁决黄金德胜诉,黄金德出生在美国,而且他不是外交官或外国占领军成员的子女,受美国管辖,因此,按照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他是美国公民。

“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裁决巩固了出生公民权,外国父母在美国并受美国管辖时所生子女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经过黄金德案后,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这一规定,让许多想到美国的人看到了漏洞。定锚婴儿(anchor baby)、旅行产子(birth tourism)等现象应运而生。定锚婴儿这种略带侮辱性的词汇长期被发对非法移民者使用,指的是无证移民在美国诞下婴儿,就如船抛下锚,借此长期滞留。

▲华人赴美生子热最早是台湾带火的

现在,赴美生子已经成为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几年前的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中正是女主到美国生孩子的一系列遭遇。

墨西哥等邻国非法居留美国的现象更为严重,有人认为非法移民是美国犯罪率攀升的根源,而特朗普上台借助的就是其声明将推行的强硬移民政策,限制非法移民。所以盯上出生地原则倒不是很奇怪的事。

4、特朗普该怎么做?

修宪?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美国宪法的修改极其困难,目前也只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

美国宪法修正程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启动:一是国会发起修宪,必须由国会参众两院至少三分之二多数议员提出宪法修正案。二是美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要求国会召开修宪会议时,国会必须召集全国性修宪会议。到目前为止,美国宪法的历次修正都是通过第一种方式启动的。

而宪法修正案的批准条件更为严苛:首先是国会参众两院或全国性修宪会议表决通过,随后是全国三分之二以上州议会表决通过。

199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民主党及共和党国会议员都曾试图在国会推出法案,限缩「出生公民权」的适用范围,但至今还没有法案能顺利通过成为法律。

所以修宪之路可能很不好走,显然特朗普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提出可以用总统行政命令来达到这一目的。

但总统的行政命令是没有办法对抗宪法的,通过行政命令干预宪法指导下的现行政策起不到什么效果,只要没有修宪,最后还是要闹到最高法院。哪怕依靠任内提名的两名大法官最终取得优势,但个人风格强烈的行政命令,恐怕免不了随着特朗普结束总统任职而“人亡政息”。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即使现在美国的强大也离不开世界各国移民的共同努力,特朗普的言论如果成真,对美国并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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