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很多人对某些领域的不了解,看似小事却让错误的认知导致我们权益受损的事情常有发生。比如社保卡外借导致的被拒保情况。

前段时间上海的小张遇到了个一件比较尴尬的事情。事情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张接到香港保险公司的推荐保险的电话,了解到了香港保险公司和大陆保险公司在保险方面的差异,觉得还不错。于是也咨询了身边的朋友,发现很多朋友也在理财上配置了部分海外保险。小张呢就开始了和香港保险代理公司洽谈到香港买保险。也按照代理的告诫用最高诚信原则去申报健康情况。但就是因为社保卡里有曾经帮家人购买的重疾病药物的记录,自己的投保之路就凉凉了。

为什么呢?两个原因不容忽略:

1、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社保卡外借是违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大家用自己的医保卡帮家人或者朋友代刷的行为已经算得上是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了,虽然目前这方面监管还存在一些方面的漏洞,大家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方面药虽好买,但保不好投;另一方面社保卡外借也存在很多风险,如果借用别人医保卡被查到是会因为涉嫌诈骗被判刑的。

▲很多人也会觉得社保卡上的钱是我自己的,应该是我的钱,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问题,恰恰是在这个认知误区里面导致了权益的受损。虽然法律上还是比较严苛,好消息是重庆、四川等地区社保机构已经放开了社保卡家人共享的问题,我觉得这是个好事,也是未来大的趋势。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保卡不在是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账户余额共享。

2、医保会记录着你的医疗记录,有“病底”为证,投保难上加难!

我们每个人的社保都是实名制的,如果日常生活中,你用这张卡帮家人或者朋友买药、就医所购买或者检查的一些类药物都会记录在你个人名下。如果说是一般的伤风感冒也就算了,但是倘若涉及到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甚至于某些重疾病症药物时,你的投保将极大可能面临被拒风险。就算能够顺利投保,日后理赔时保险公司也可以以此为依据说明你不符合理赔条件,得不偿失。

PS:这里延伸一下投保时,保险公司都是通过哪些途径获取投保人的既往病史的,以后需要注意一下。

1、查询社保(包括新农合)的就诊记录;

2、通过医院门诊或者住院查理赔记录;

3、同行间互通理赔记录和投保记录;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主要就是通过社保来获取被保险人的就医记录和身体健康状况,所以社保、新农合的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

再来说说第二点—通过医院门诊或者住院查理赔记录,很多人会感到不可思议,看病就诊按理说是极为私密的事情,保险公司怎么会知道呢?

这其实还是你本人授权过的,认真看过保险理赔条款的朋友应该注意过这一条:

授权保险公司通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子女出生证明,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有关的资料和证明,作为审核理赔申请的依据。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核保期间,完全可以通过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子女出生证明向医院诊所等机构调查你所给健康状况是否有误,以判定你是否能够顺利投保。而且从2017年4月1号开始,我国就正式实施电子病历试行管理规范,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至少30年。如此长期限的文档保存也进一步杜绝了一些投保人隐瞒病情,恶意骗保的情况发生。如下图所示:

第三点,同行间互通理赔记录和投保记录。这个并不难理解,现如今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众多。一个投保人完全可以针对一个险种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同业间互通有无,相互合作本来就是利人利己的,何乐而不为呢~

关于医保对于投保的影响今天就说那么多,最后想告诉大家的是即使离职失业,社保也一定要找个公司代缴。千万不能断!!!

因为我们生活中太多方面会受到社保的影响。比如买房,买车,落户,孩子上学。都需要社保连续缴满一定的年限才可以。而且社保一旦断了的话,连续缴费年限就要重新开始计算了,可以说是非常令人头疼。举个例子:

隔壁的老王交了社保两年之后,某个月断缴了,到了新公司之后又继续缴费。那么按照上海来说,购车摇号连续缴社保医疗需要3年。也就是说老王在断缴社保之后就已经失去了购车资格。。。如果需要买房的话,根据买房需要连续缴社保5年的规定来说,老王的购房道路还是十分漫长的。

当然不同城市对于社保的规定也是不同的,如果社保实在断了也要及时补上。具体情况大家查询当地的社保要求。好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这,有问题的后台留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