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军八旗在没有入关之前,就是一只掠夺性的军民合一军队,士兵们不领粮饷,自备干粮马匹武器奔赴战场,而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战胜敌人之后的掠夺。总而言之,制造“扬州十日”,除了清军泄愤的原因,更深层次的是政治考量,以绝对威慑的武力,激起汉人心底里深刻的恐惧,以此来达到政权的稳固。

在古代战争中,“屠城”其实并不罕见。古代军队没有接受过什么人权主义教育,驱动士兵们奋勇杀敌的主要动力,其实就是攻入城内的“抢掠财富”。“抢钱”自然避免不了杀人放火。

将帅们对军队的约束力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破敌之后的“战利品”瓜分,抢掠失败方的财富人口,这已经成为了古代战争的常态,区别只在于,杀的人多或者人少。要不然为什么古代一遇到战乱,大量百姓放弃家乡,开始被迫流亡。

当然,军队的这种“常态化”烧杀抢掠行为,跟“扬州十日”这类无节制的“屠城”行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清军八旗在没有入关之前,就是一只掠夺性的军民合一军队,士兵们不领粮饷,自备干粮马匹武器奔赴战场,而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战胜敌人之后的掠夺。

所以前期的清军,特别是八旗,与其说是一支军队,还不如说是一支纪律性高战斗力强的强盗。入关之后,清军快速扩张,成立了以投降明军汉人为基础的绿营,而这些汉人士兵实际上也是一群苦哈哈,长期被中上级军官吃空饷,打清军的时候即便赢了也没啥子收入,更何况是基本打不赢。

而此刻投入清军的怀抱,一路攻城陷地,自然可以在军官们的默许下“发财”,自然而然的,清军对于战胜敌人之后的“抢杀”已经形成了长期习惯。

那么,为什么清军攻城无数,却只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样的惨剧被记录下来流传后世呢?

这个事情要从清军攻克南京说起。

清军攻克南京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中陈述:

“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

清军在打维扬的时候,因为遭到了抵抗,所以直接屠城,而这个事情也成为了清军后续行动中的“恫吓”手段,以此来瓦解明人的抵抗意志。

然而,清军的这种“恫吓”,却起了反作用,扬州人听到这条“谕令”后,反而学维扬人“婴城固守”。先有史可法宁死不降最终城破身死,而城破之后,绝大多数的扬州人也没有投降,依然选择继续抵抗。这种情形激怒了清军主帅多铎,于是下达了屠城的命令。

清军屠扬州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从清军入关以来,除了在维扬遭遇到抵抗外,其他地区几乎没遇到多么激烈的抵抗,即便是南京这样的帝国首都,天下雄城,结果也是望风而降。

打得太顺了,自然就对敢于站起来抵抗的人十分愤怒,何况在抵抗的不至是明廷的军队,还有大部分的普通民众。这从侧面说明了,清军的不得人心,等于是打了多铎的脸,自然要进行强烈的报复,以此来震慑人心。

对于一个想要建立全国性的政权而言,屠杀人民来建立绝对的威信虽然是下下策,但也不得不说这种绝对武力的威慑性作用是极大的。满清作为少数民族政权,是没有什么道德负担的,如果通过杀人就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那么绝对就不会手软,毕竟他们就擅长杀人。

扬州十日并不是一个孤例,后面的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清军对于敢于抵抗自己的人民,从来都是赶尽杀绝的。即便后来统一了全国,为了建立起满洲至上的政权,清廷依然在大肆屠杀,从夺人之命,到屠人之心,从杀人盈野,到大兴文字狱。

总而言之,制造“扬州十日”,除了清军泄愤的原因,更深层次的是政治考量,以绝对威慑的武力,激起汉人心底里深刻的恐惧,以此来达到政权的稳固。比较满清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在政权认同性上面远远低于汉人自己建立的王朝,自然需要如此“恐怖”的手段来完成“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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