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薛鍵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來源丨《中國外匯》2019年第8期

要點

我國中小銀行的外幣清算渠道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後,目前正面臨着較大的調整。

隨着全球反洗錢等監管環境趨嚴,我國中小銀行的外幣清算渠道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後,目前正面臨着較大的調整。若不能正確應對,將影響中小銀行國際業務的發展。

開戶與發展

本世紀初,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銀行的外幣清算業務規模逐漸擴大,由此帶來的美元等外幣清算業務逐漸引起外資大行的注意。一時間,外資銀行紛紛營銷國內銀行開立清算賬戶,個別國內銀行的美元清算賬戶甚至多達十餘家。

在2008年以前,除中國銀行外,工商銀行等大行的美元清算也是通過外資代理行開展的。此後,隨着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以及農業銀行等紐約分行的設立,四大行的紐約分行均開始自主加入FEDWIRE(聯儲資金匯劃系統)和CHIPS(清算所銀行同業支付系統)這兩大全球最主要的美元清算組織,並取得了開展美元清算業務的資質,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美元清算通道。該清算渠道除了滿足自身需要之外,也爲我國越來越多的中小銀行提供了美元等海外清算服務。

國際貨幣清算作爲一種中間業務,不佔經濟資本,又能通過大量的業務帶來不菲的中間業務收入,因此中資大行在紐約、法蘭克福等海外金融中心設立分行並加入美元、歐元等國際貨幣清算體系之後,均有意大力發展清算業務。這使得我國中小銀行外幣清算渠道除了傳統的外資代理行之外,也有了更多的選擇。因爲語言相通、溝通方便,大量的中小銀行選擇了中資海外行作爲主要的海外清算渠道。中資海外行的清算業務量因此大幅攀升,如2011年,工行紐約分行的累計美元清算交易量即已達1萬億美元。

至此,我國大部分中小銀行的外幣清算服務形成了由外資銀行及中資海外行共同提供服務的良好局面。

關戶及調整

近年來,外資清算行相繼關閉了我國中小銀行的清算賬戶,這和2015年左右巴黎銀行、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德國商業銀行及東方匯理銀行等一批國際大型銀行因爲違反美國製裁及反洗錢等規定,被美國監管當局課以數億美元的鉅額罰款不無關係。有些賬戶雖沒有立刻關閉,但外資清算行對於交易對手的合規要求逐步提高,其中也存在利用合規高門檻擠出一部分清算業務的安排,而中小銀行的清算賬戶首當其衝。

對於清算市場的監管變化,位於紐約等國際清算中心的中資銀行海外行也相當重視,甚至反應更爲劇烈。除了日常逐步清理規模較小的清算服務對象之外,2015年9月,中資某大行紐約分行要求同時關閉70家左右國內法人銀行的美元清算賬戶。有些中小銀行,長期以來爲管理方便,僅維持了這家中資銀行的海外清算賬戶,這次集中關戶,對這類中小銀行的清算業務帶了即時且重大的影響。

清算業務本就是一項薄利業務,必須依靠做大規模才能盈利,而這在嚴監管的大背景下對反洗錢系統及合規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必將加大清算機構的反洗錢風險。對外資清算行來說,由於對中國國內中小銀行的反洗錢措施持懷疑態度,因而選擇性關閉部分他們認爲內控達不到相關要求的中小銀行的清算賬戶,這是種理性選擇,也是其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而對海外大部分中資銀行來說,隨着近年海外行資產業務的增長,清算業務已不再是其利潤重要組成部分,而由反洗錢監管的加強可能帶來的違規處罰的幾率卻在大幅上升。因而對於海外中資清算銀行來講,放棄部分清算業務也是其對收益和風險綜合考慮以後的正確商業決定。2016年,某中資銀行被控執行美國反洗錢法律法規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處以罰金2.2億美元,這更進一步加劇了中資銀行海外分行對清算業務收緊的趨勢。

面對外資清算行以及中資海外行的同步調整,我國中小銀行在國際清算渠道的選擇上越發捉襟見肘。一些在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等合規上投入不足、技術不夠,不能讓外幣清算行放心的小銀行,將面臨海外外幣賬戶被全面關閉的窘境;而另一些反洗錢措施到位,內控符合要求的中小銀行,在維持其清算賬戶的過程中,也被提高了商業條件,如每月清算筆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鋪底資金必須達到一定金額等,同時對企業客戶的選擇標準也越來越高。

失去清算戶的影響

大量中小銀行失去部分或全部海外外幣清算賬戶,最終會導致僅能通過在當地有外幣清算功能的同業間接清算。這種次級清算的方式,將對其外幣清算效率帶來影響。而這又會導致中小銀行的原有客戶轉而選擇能進行高效清算的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或者外資銀行辦理國際結算業務。

看似較不起眼的外幣清算戶問題,假以時日,實際將逐步重塑我國銀行業國際結算業務的版圖。未來,以強大清算渠道支撐的國際結算業務,將成爲僅有部分銀行能開展的業務,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基本所有銀行都能開展的業務。大量目前已開展國際業務的城商行、農商行等中小銀行,甚至將不得不關閉國際業務。

在國內同樣規模不大,從資產規模而言也是中小銀行的外資銀行,則一方面由於長期以來對反洗錢要求較高,工作也做得相對到位,因而能繼續獲得國際清算大行的渠道支持;另一方面,因其有海外母行的支持,也仍可以保持一個暢通的國際清算渠道。因此,國際業務或將更加成爲外資銀行的特色業務。

除了銀行業本身之外,我國商業銀行國際業務提供商範圍的收縮,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相關的服務供應商。如國際業務相關的數據提供商路透、彭博、萬德等,清算基礎設施如SWIFT、CIPS等,乃至查船程的海運信息提供商如勞合社等,未來隨着國際業務開展銀行數量的大幅減少,相關市場的參與主體數量相應萎縮,也會對其的市場格局造成影響。

應對措施

如果遭遇外幣清算賬戶被突然關閉,特別是清算行僅因監管原因而通知的關賬安排,被通知行應主動聯繫清算行,據理力爭,申請一定期限的延期,以避免突發變更賬戶造成後續賬戶清算款項的混亂。同時,也可以積極聯繫其他專業清算銀行,重點報告本行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及有效管控措施,展示自身的業務潛力和發展前景,或能找到機會,繼續在他行開立海外清算賬戶。

如最終海外清算賬戶全部關閉,短期的應對措施,可以將海外清算賬戶轉爲國內外幣清算賬戶;從長期來看,要應對外資清算行及中資海外行對中小銀行的不信任及關戶潮,國內中小銀行及相關各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着力點一:提高國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的整體水平

和歐美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等措施尚顯不足。一方面,國內社會大環境中反洗錢意識還沒有達到相應高度,對境內外各種支付尚未形成完備及普遍的反洗錢盡職調查,又由於金融機構在開立賬戶,攬存等業務環節競爭激烈,因而在開戶、匯款等環節的實際操作中,反洗錢措施有時會有所放鬆。另一方面,銀行業內部在態度及技術上也還有欠缺。我國銀行業長期以來習慣了低強度的反洗錢調查程序,在風險防範及技術篩查方面與國際社會較高標準相比還有差距;更有一些中小銀行尚缺乏足夠的反洗錢投入,反洗錢的數據庫建設,內控合規建設方面都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越來越重視此項工作。201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並於2019年1月1日開始實行。這將有利於我國提高整體反洗錢水平,推動我國中小銀行進一步被國際清算主流渠道認可。

着力點二:加強交流,促進海外清算行對我國中小銀行的瞭解

這波清算賬戶的關戶潮,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國際大環境對反洗錢的注重,海外清算行對我國中小銀行反洗錢能力不放心。所以,在加強反洗錢體系及制度建設的同時,我國中小銀行還需加強與海外清算行的交流與溝通,使海外清算行了解我們在反洗錢方面制度也是到位的,措施也是得力的。這樣才能獲得信任,並繼續開展清算業務。

加強溝通及促進了解方面有一些很好的例子。我國一些城商行、農商行有外資銀行持股,如西安銀行有加拿大豐業銀行持股,煙臺銀行被恒生銀行持股,成都銀行被豐隆銀行持股,齊魯銀行被澳洲聯邦銀行持股,重慶銀行爲大新銀行持股,青島銀行爲聯合聖保羅銀行持股,天津銀行爲澳新銀行持股等。此類銀行由於有外資銀行的持股,其資信及反洗錢能力受到海外財團及銀行的背書,同時在內外溝通方面也比較充分,因而在獲取國際清算渠道方面,易得到海外清算大行的認可。

持股關係是一種強關係,普通無外資持股的中小銀行雖難以像上述銀行一樣與海外金融機構有這種緊密聯繫,但也應該加強與海外金融機構在各方面的溝通、交流及合作。如中小金融機構的海外發債就是一個較好的海外亮相機會,能有效促進國際資本市場及清算機構對銀行的瞭解。總之只有加大瞭解,才能增進信任,保持清算業務的持續開展。

着力點三:抱團取暖,多家聯合爭取清算渠道

清算行對待清算賬戶也十分矛盾:一方面必須遵照合規要求,防範反洗錢等風險,因而會將一部分體量較小,對其業務影響不大的小銀行拒之門外;另一方面,畢竟清算業務也是盈利性的業務,清算行不會也無法將所有小銀行清算賬戶全部關閉。因此,中小銀行羣體的抱團取暖也是一種應對之道。如農信聯社下的農商行,如果單獨一家家和清算行談開戶及清算業務,則體量過小,在清算行面前也難有話語權,但將一個省的幾十家農商行聯合起來,業務量則不可小覷。

如2018年8月,花旗銀行總部正式啓用浙江省農信聯社的美元清算賬戶,標誌着浙江農信外匯清算平臺得到了花旗銀行的認可。而浙江農信新開立的美元清算賬戶,則是花旗銀行時隔近十年後爲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開立的第一個美元清算賬戶,而浙江農信也成爲全國農信系統首家在花旗銀行開立美元清算賬戶的省級聯社。

中小銀行中的城商行亦有多種合作平臺,如能借助平臺的力量,聚合零碎的清算業務爲規模化業務,相信也會能得到海外清算行的重視。另外通過平臺的統一整合和規範,也能進一步提高各成員中小銀行的合規能力,並可能爭取到更好的清算條件。

着力點四:加快建設獨立的人民幣海外清算體系

目前,中小銀行被關閉的海外清算賬戶所涉及的貨幣大部分是美元,被關閉的也是美元賬戶。海外美元清算以紐約爲樞紐,受美國監管管轄,在美國的嚴監管下,海外清算機構對清算賬戶的開立越來越謹慎。

隨着我國企業越來越多地使用人民幣進行國際結算,人民幣在跨境結算中的佔比越來越高。我國海外人民幣清算渠道也正逐步完備,在全球大多數金融中心都已有清算行。目前,CIPS已經投產運行,人民幣作爲國際貨幣的支付清算“高速公路”已經鋪設,只是人民幣跨境清算的相關規則需要進一步完善,國際貿易及資本交易中買賣雙方使用人民幣的佔比也有待進一步提高。

未來,人民幣全球清算、結算渠道通暢後,將逐步建立起跨時區,全天候的全球獨立清算渠道,我國合規經營金融機構將能更有效地爲客戶提供跨境清算業務,並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美國長臂管轄的影響。屆時,廣大中小銀行將能通過暢通的跨境人民幣清算體系,以人民幣方式爲其客戶在全球的匯兌需求提供國際結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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