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电动自行车全新国家技术标准发布执行,新标准中明确表示,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电动车的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公斤。这也就直接区分出来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区别,而如果超过这些,那么电动车就当做和机动车一样,必须证件齐全才能上路。要不最轻的就是罚款和没收!

众所周知,目前,全国电动车保有量大致在3亿辆,而其中80%都不符合相关标准,也就是“超标车”,而对于这样的超标车,目前各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制定相应对策。

对于那些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车,国家已经给予相应的过渡期,最终通牒时间在明年的4月15日,过渡期后如果还在使用的将采取强制性报废。

另外,当下各地方针对不合格的电动车进行严查。有些地方强制没收报废,有些地方怎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者给予一定的报废补助。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过必须要具有脚踏功能,能够人力驾驶,这样也是区分它和电动车的方法。如果不具有脚踏功能,并且速度超过上面的规定。那么它也将属于机动车。

电动车不仅轻巧方便,容易掌握驾驶技巧,对于空气无污染,零排放。在倡导环保的今天无意识出行的最好选择之一。

虽说汽车已经逐渐走进千家万户,但电动车这种极为方便的日常交通工具仍被人们所追捧。据悉,我国电动车的全国保有量已经达到了3亿辆的惊人数量。

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电动车报废的年限和时间,但是,每天马路上进行“一刀切”的管理政策,却随时随地让你的电动车处于报废的边缘,不管是新买的还是很旧的。比如深圳禁电,广州禁电就让多少电动车用户泪流满面。

面对滞后的地方管理政策,您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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